Ali Ahmed

摘自印度民間智庫「和平與衝突研究中心」。本文指出,現任印度國家安全顧問委員會負責人Shyam Saran堅持印度應該保有能對敵人進行懲罰性傷害的核武能力,也就是核武無法保持「有限」的想法,已經引起國內關於核武原則的辯論。若根據嚇阻理論來思考這樣的方式或許是對的,但作者認為印度目前應該改善的是核武「操作原則」,也就是應該表明「不首先使用」核武的態度,並加強與巴基斯坦的合作與透明度,因為國際上真正需要擔心的是非政府組織對核武的擁有,如果印度繼續堅持大規模核武報復的立場,反而可能引發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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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pcs.org/article/india/ipcs-debate-india-nuclear-weapons-and-massive-retaliation-the-impossibility-41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