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宏儒

摘自2013年12月18日《中央通訊社》。報導指出,印度國會昨晚通過審議45年的反貪腐「公民監督與監察使法」,將在中央和地方分別成立肅貪機構,以打擊政府和官員的腐敗行為。「公民監督法」(Jan Lokpal Bill)1968年首度送入國會審議,立法45年,昨晚終獲國會上院(Rajya Sabha)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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