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亞觀察導讀|2025 年沙烏地與巴基斯坦簽署《戰略互惠防務協議》(SMDA),為中國在海灣地區擴展影響力提供新的間接管道。巴基斯坦長期依賴中國武器與技術,日後勢必向沙方展示其所有的中國軍備,為中製武器進入沙國創造機會。此外,3方在核能、飛彈與能源領域具有歷史合作基礎,在協議基礎下巴基斯坦可能成為三邊核與能源合作的樞紐。

著|古拉姆.阿里博士(Dr. Ghulam Ali),澳洲蒙納許大學(Monash University)博士,並在北京大學完成博士後研究。目前為駐臺灣的學者,2011年曾為臺灣獎助學人(Taiwan Fellow)。可聯繫信箱:ghulamali74@yahoo.com
譯|南亞觀察。

2025年9月17日,沙烏地阿拉伯與巴基斯坦簽署《戰略共同防禦協定》(SMDA, The Strategic Mutual Defence Agreement),內容涵蓋所有軍事項目,包括核領域。由於中國的軍工體系與巴基斯坦緊密相連,而巴基斯坦大部分武器、飛彈與核項目皆源自於中國,沙、巴軍事合作的深化可能為中國在沙國擴張其戰略影響力提供間接管道。

巴基斯坦之所以可成為中國擴大於沙國的影響力「通道」,主要原因在於巴基斯坦與沙烏地阿拉伯有著長期且緊密的宗教文化(伊斯蘭)連結,以及與中國的「全天候」戰略合作1。儘管中、沙關係近年增強,但仍集中於貿易、能源與投資,戰略層面相對薄弱。《戰略共同防禦協定》至少可望在3個領域中,深化中國與沙國的互動。

中國軍備通往沙國的可能途徑

2020至2024 年間,巴基斯坦有81%的軍事武器設備(施)來自中國,較前一時期(2016至2020年間)的 74% 有明顯的上升。除了採購來自於中國的軍事武器設備(施)外,許多軍方艦艇所採用的防衛系統也源自於中、巴共同生產或大量依賴中國技術,例如:

  • JF-17 雷電聯合攻擊機(Joint Fighter-17 Thunder/梟龍戰機)
  • K-8 教練機(JL-8/喀拉崑崙-8教練機)
  • Al-Khalid 主戰車(Al-Khalid Tank/MBT-2000主戰坦克)
  • F-22P 巡防艦(中方設計與技術移轉)
  • HQ-16、HQ-9 防空系統(紅旗-16中程防空飛彈)
  • SH-15 自走炮(PCL-181車載155毫米加榴炮)
  • A-100 多管火箭(A100型300毫米自行火箭炮)
  • CH-4、翼龍 II 無人機(翼龍-2)

沙烏地阿拉伯擁有年度780億美元的國防預算,位居世界第7,同時也是世界第4大武器進口國。幾十年來,美國一直主導著沙國龐大的軍火市場,供應了沙烏地阿拉伯約70%至80%的主要武器進口,同時也占了美國全球出口總額的12%,是美國對單一國家的最大出口國。美國提供沙烏地阿拉伯的武器包括先進的戰鬥機、飛彈防禦系統、裝甲車輛和配套技術。

近期,中國試圖透過參加國防展覽和提供部分武器系統來試圖打入沙烏地阿拉伯軍火市場。據傳,北京協助利雅德研發了DF-21 飛彈(東風-21中程彈道飛彈),並支援沙烏地阿拉伯本土的飛彈生產計畫。然而,中國在沙烏地阿拉伯武器市場的整體仍然微乎其微。造成這一低市佔率的部分原因是沙烏地阿拉伯對美國安全保障的依賴程度很高,沙國偏好美國的先進技術,中國軍武生態系與現有西方系統存在互通性方面的問題,以及中國不願與沙烏地阿拉伯結成軍事聯盟或做出安全承諾。雖然許多此類問題無法解決,但根據沙、巴《戰略共同防禦協定》,巴基斯坦可以協助沙烏地阿拉伯國防部門介紹中國的武器、國防技術和軍事專業知識。

如前所述,巴基斯坦重度依賴中國提供的武器和技術,而其標誌性的國防產品則是透過聯合研製取得。根據沙、巴《戰略共同防禦協定》,巴基斯坦和沙烏地阿拉伯將進行聯合生產、聯合訓練(主要由巴基斯坦軍隊培訓沙烏地阿拉伯軍隊)和能力建設。在這些領域,巴基斯坦將向沙烏地阿拉伯方面展示中國的軍事裝備和技術。

巴基斯坦曾是部分中國武器的「試驗場」。最近一次便是在2025年5月為期4天的印、巴衝突中,巴基斯坦空軍部署了中國提供的殲-10C戰鬥機和聯合開發的殲-17戰鬥機(梟龍戰機),後者配備了中國PL-15空對空飛彈。媒體報導也印證了巴基斯坦擊落一些印度飛機的說法,其中包括法國製造的飆風戰鬥機(Rafale)。中國武器系統在此次衝突中的出色表現引起了國際社會的關注。一些其他國家也對中國武器表現出了興趣。

鑑於這些發展,可以設想,巴基斯坦作為全球最大的中國武器接收國,可以透過《戰略共同防禦協定》成為中國武器和國防技術進入沙烏地阿拉伯王國的關鍵管道。同時,由於巴基斯坦軍隊習慣使用中國武器,他們可能會影響沙烏地阿拉伯軍隊考慮採用類似來源的系統,從而促進雙方技術對接。

核技術合作

沙烏地阿拉伯與巴基斯坦之間的合作機制也可望為沙國開發和平使用的核技術做出貢獻。然而這並非3國首次在該領域合作。過去,沙烏地阿拉伯、巴基斯坦和中國之間就存在著核能合作模式。沙、巴《戰略共同防禦協定》或許能夠重振這項合作模式。上世紀7、80年代,沙烏地阿拉伯向巴基斯坦提供財政援助,中國則提供技術援助,幫助其發展核武計畫。此外,中國也幫助巴基斯坦和平利用核能,在該國建造了全部6座核電廠。

利雅德對伊斯蘭堡的財政援助仍在持續。 1998年5月印度進行核試驗後,巴基斯坦面臨兩難:保持克制可能會使人們對其核威懾力量的存在產生懷疑,而繼續進行核試驗則可能招致懲罰性制裁,尤其是在該國經濟本已脆弱的情況下。應巴基斯坦的請求,沙烏地阿拉伯提供了一項為期4年的延期石油融資機制,相當於每天5萬桶石油的融資。這條生命線使巴基斯坦能夠承受國際制裁,並減輕其核試驗決定帶來的經濟影響。

現在看來,巴基斯坦似乎也應該針對當年沙烏地阿拉伯提供的援助給與回報了。

鑑於利雅德長期以來的支持,隨著沙烏地阿拉伯推動核電廠和飛彈的研發,巴基斯坦或許也應該做出回應。利雅德計劃利用核能發電,並將石油消耗用於出口。儘管與美國關係密切,華盛頓一直不願向利雅德提供核子技術,主要原因是出於以色列的擔憂。

這促使沙烏地阿拉伯尋求包括中國在內的其他國家的援助。

在2025年4月於中國成都舉行的首屆中國—海灣合作委員會和平利用核子技術論壇上,利雅德和北京簽署了深化民用核能發展合作的協議。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核集團)已正式提交在沙烏地阿拉伯建造核電廠的投標書。沙烏地阿拉伯以有利條件從美國取得核技術的前景將變的相當受限。

在飛彈發展方面,沙烏地阿拉伯與中國有著更深的歷史聯繫。1980年代末,沙國從中國取得了30 多枚東風3號(DF-3)中程彈道飛彈及9具發射器。2021 年,西方媒體報導沙國在中國協助下建造1座彈道飛彈設施。巴基斯坦的飛彈計畫也高度依賴中國。考量沙國與華盛頓在鈾濃縮問題上的分歧仍未解決、中國在民用核能領域的影響力持續擴大、巴基斯坦憑藉中國支持所累積的飛彈與核技術能力,以及巴基斯坦與2國的密切關係,沙烏地、巴基斯坦與中國在核能與飛彈領域展開三邊合作的可能性不容排除。

能源合作

能源貿易對利雅德與北京都具有關鍵重要性。沙烏地阿拉伯的經濟在經濟多元化之前長期依賴石油出口;同樣地,中國的經濟發展也依賴進口石油。2025年,沙烏地石油約占中國原油總進口量的14至16%。

巴基斯坦在地理上位於中國與沙烏地之間。過去,沙國曾計畫在瓜達爾港投資建設煉油廠,使石油能在當地精煉後,再透過中、巴經濟走廊輸往中國。但由於缺乏正式的合作框架,以及巴基斯坦軍方無法有效改善國內安全情勢,沙國對投資巴基斯坦的興趣逐漸減弱。隨著沙、巴《戰略共同防禦協定》建立新的合作架構,沙烏地阿拉伯預計將增加對巴基斯坦的投資與財務支援。在協議宣布後的短短數日內,媒體便報導沙國正打算將巴基斯坦納入其供應鏈與後勤系統中。

沙烏地阿拉伯與中國都希望巴基斯坦克服其內部挑戰並取得進展。預期在此協議中,投資巴基斯坦能源部門、最終將能源出口至中國,將成為一項重要內容。巴基斯坦作為沙、中能源合作的中心節點,其戰略重要性也將進一步提升。

結語

鑑於巴基斯坦與沙烏地阿拉伯及中國長達數十年的密切關係,在沙、巴《戰略共同防禦協定》架構下,巴基斯坦可望成為中國武器、核技術與能源合作進入沙國的關鍵通道。透過這條路徑,中國得以在不被察覺、不受牽制,且無需改變其「不結盟、不提供安全保證」傳統政策的情況下,擴大其在海灣地區的戰略影響力。


編按

  1. 中國將與巴基斯坦關記定位為「全天候戰略合作夥伴關係」、「新時代更加緊密的命運共同體」。 ↩︎

本文圖片來源|Photo by Hamid Roshaan on Unsp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