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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開發援助政策。圖片來源

陳玥妏 /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碩士生

著眼於南亞地區的經濟發展潛能以及其位於歐亞次大陸上連接東亞與中東地區的陸路與海路的樞紐地位,日本對參與南亞地區的發展表現積極態度,除與印度發展特殊戰略夥伴關係之外,更發展政府開發援助(ODA)政策以深化其與南亞各國在外交、經貿與戰略上的合作。而其開發援助政策關注的主要領域分別為:「強化地方連結性(connectivity)」、「提升社會經濟發展的基礎建設」、「打撃恐恐怖主義與極端主義」,並配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達到減貧與降低貧富差距。

此外,自 2014 年起,日本政府開發援助政策配合「安倍三支箭」中「俯瞰地球儀外交」(地球儀を俯瞰する外交),成為日本重要外交方針,不僅重新修訂開發援助大綱,安倍首相更自 2014 年起陸續訪問南亞國家,為其未來開發援助發展奠定基礎。本文將藉由外務省所提供之《White Paper on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2015》,及過去日本於各國的政府開發援助大綱,歸納與分述日本在南亞各國的政府開發援助的發展概況。

 

 

  • 印度

1958 年以來,日本與印度透過經濟合作開展雙邊關係,其目標為透過開發援助援助計畫與貸款,以永續發展為目標,投資基礎建設、提升人民健康與教育程度,並推動日印雙邊人力資源交流,以建立更好的投資環境,進而提升日本對印度的直接投資,與增加日本公司進入印度的數量,深化日印雙邊合作關係。

自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印度總理莫迪於 2014 年發表「東京宣言」後,宣布日印兩國升級為「特別戰略和全球夥伴關係」,使印度成為日本最大的開發援助貸款接受國,安倍於 2015 年訪問印度,並簽訂若干協定,其中包含由日本引進新幹線系統,建設「孟買—艾哈邁達巴德高速鐵路」。在技術合作方面著重防災應變措施與低碳科技,透過學術機構、私部門、與政府三方協作方式,派遣專家學者赴日培訓,日本也透過海外技術合作志工團赴印支援。

 

安倍訪印與莫迪合影(於“印度“段)

2015 12 月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印度總理莫迪 Narendra Modi 合影。圖片來源

 

 

  • 孟加拉

日本於孟加拉的開發援助重點為減貧、人類安全與善治三方面。加上安倍首相與孟加拉總理哈西娜(Sheikh Hasina)於 2014 年簽訂上達 6000 億日圓的援助計畫以及「孟加拉灣工業成長帶計畫」(Bay of Bengal Industrial Growth Belt ,BIG-B)目的為提升孟加拉經濟性基礎建設發展、改善投資環境、提升地區連結性,深化日孟雙邊經濟發展合作。

 

BIG-G於孟加拉

BIG-B 計畫,圖片來源

 

 

  • 斯里蘭卡

2009 年日本對斯里蘭卡開發援助大綱提到斯里蘭卡作為保障海上石油管線的重要性,特別是此管線為日本從中東進口石油的要道。而 2015 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斯里蘭卡總理 Ranil Wickremesinghe 簽訂「全面經濟夥伴聯合聲明」」(Joint Declaration on Comprehensive Partnership),透過海軍合作與人力資源交流培訓推動「投資與貿易促進」、「國家發展計畫合作計畫」與「國家整合與和平建設」三大目標,並且計畫於隔年舉辦雙邊經貿資深官員對話。為深化兩國雙邊經濟夥伴關係,日方給予斯國 46 億日圓貸款興建國際機場(註 [2]),斯國也承諾會改善國內投資環境並給予日本公司更多投資的機會。

此外「國家整合與和平建設」方面,乃源於 2003 年「關於斯里蘭卡重建與發展的東京宣言」(Tokyo Declaration on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ri Lanka)(註 [3]),考量斯國內戰脈絡與國家發展特徵,日本透過人道救援與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兩大方針,實施難民安置與經濟發展援助,在斯國重建與和平推進過程中扮演重要角色。而 2015 年的聯合聲明指出透過防災技術合作、推動東部與北部省份工業發展與鄉村建設等措施,強調日本在斯國重建之路上將持續提供協助並深化雙方夥伴關係。

 

abe and Wichremesinghe (於斯里蘭卡)

2015 年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與斯里蘭卡總理 Ranil Wickremesinghe 會晤,圖片來源

 

 

  • 巴基斯坦

日本開發援助計畫在巴基斯坦的目標為和平建設與反恐,強調自下而上提升安全層次,消除社會經濟環境中潛在導致激進化的因子。透過強化國家反恐能力(邊界管制與相關立法)、防止激進化措施(教育)、社會與經濟發展援助(基礎建設)三方面,除了 2009 年予巴國 10 億美元援助金之外,更以貸款援助與計畫援助的方式發展主要計畫,分別為:人類安全(基本教育與健康)、基礎建設與工業發展(交通與電力)、平衡區域發展。

此外,在 Sharif 政府於 2013 年執政,並推動經濟重建計劃,除國際貨幣基金提供 66 4 千萬美元($66.4 billion)貸款予巴國進行金融與經濟改革外,日本為支持巴基斯坦改革,更提供 50 億日圓貸款給巴國推動能源部門的改革計畫,發展電力設備與基礎設施建設。

 

於”巴基斯坦“

(透過非正規教育提供婦女受教育的機會。圖片來源

 

 

  • 尼泊爾

2009 年日本開發援助計畫大綱中,考量到尼泊爾制憲與民主化需求,日本對尼泊爾的援助主要為三方面:民主鞏固、基礎建設、鄉村減貧。分別於 2014 年及 2015 年,兩國外相岸田文雄與 Mahendra Bahadur Pandey 於日本會晤,強調日本會在民主話方面,透過雙邊合作進行政策與政治體制的研究方式提供協助,近年來更透過政治對話的方式深化雙方關係。在基礎建設方面,如發電廠的興建與管理以提升尼國的電力供應,有效改善季節性供電不足的問題;以及引進日本鋪路技術強化地方連結性,深獲尼國地方政府與人民的肯定。在鄉村減貧計畫上以學校建設與農業技術支援成效最佳。

 

2015 於“尼泊爾”年尼泊爾遭逢地震災變,日本政府也派遣日本救災隊(Japan Disaster Relief Team, JDR)赴尼提供緊急救難服務與 1400 萬美元的「緊急救濟物資與援助金」,並協助災後重建計劃與強化抗災能力,故日本於尼泊爾地震援助的總額超過 320 億日圓,其中包含房舍、學校與基礎設施重建,強調運用「Build Back Better」概念,協助尼泊爾中期至長期的災後重建進程。

JDR 團隊在 2015 年尼伯爾大地震後協助賑災。圖片來源

 

 

 

  • 不丹與馬爾地夫

日本對不丹的 ODA 政策為協助不丹突破地理上的限制並配合國家人民幸福指數(GNH)的概念達到減貧與提升社會經濟發展之目的。並以「農業與鄉村發展」、「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社會服務品質與善治」為優先領域。

2004 年南亞大海嘯重創馬爾地夫,使日本對馬爾地夫的日本開發援助計畫內容除糧食與人道援助與協助基礎設施重建外,更重視提升海島國家對抗氣候變遷的抗災能力。

 

馬爾地夫1

(環馬累島 Male Island 的海提建設計畫。圖片來源

 

馬爾地夫2

 

由上述各國計畫執行概況可見日本在規劃日本開發援助計畫時除了考量本身經貿利益之外,更針對當地的真實需求進行重點項目的援助計畫,特別是強化區域連結性的交通設施建設,如道路、橋樑等與提升經濟發展動能的經濟性基礎設施建設,如發電廠等。

 

 

近年來更加深化與南亞地區的經貿合作,強調人力資源的流動與私部門協作。然而,面對中國挾龐大資金優勢進入南亞地區的發展,勢必壓縮到日本在南亞的發展空間,但日本政府採取務實的步調,針對地區需求進行研究與評估,配合中國的大型開發計畫,由大型硬體建設轉向人力資源與技術合作的層面,採取人員培訓與設施管理的方式或是針對日本的優勢項目如防災技術推動日本開發援助政策。

 

未命名

 

 

*國家順序是依照「年度支出毛額」排序

*「南亞多個國家」係指是透過研討會與調查團等形式進行跨區域或跨國家的援助支出,包含緬甸與阿富汗

*此表格依據《2015 年發展合作白皮書》第 136 頁所提供之「日本援助南亞地區金額表」修改而成

 

 


【參考資料】

[1]:Japan PM Shinzo Abe arrives in India, bullet train, civil nuclear deals top agendas, The Indian Express, Dec 11, 2015.

[2]:Abe Pledges ¥45 billion to Sri Lanka for airport development

[3] Tokyo Declaration on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ri Lanka,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of Japan, July 10, 2003. 

[4]:日本外務省 ODA 政策網站:南亞地區

[5]:Japan PM Shinzo Abe arrives in India, bullet train, civil nuclear deals top agendas, The Indian Express, Dec 11, 2015.

[6]:White Paper on Development Cooperation 2015: South Asia

[7]:Tokyo Declaration on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of Sri Lanka,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 of Japan, July 10, 2003.

[8]:首頁封面圖片來源:JICA 為執行 ODA 的政府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