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教與穆斯林間的衝突,一直是印度治理的難題,而這樣的難解之結不僅僅肇因於對於宗教信仰價值的差異,更涉及印度或巴基斯坦建國歷史的政治因素,以及英國殖民期間對於統治權的鞏固措施。本文作者透過兩宗教的「民族主義」意識出發,從思想、宗教、文化及政治脈絡,探討兩宗教及其政治思想意識的形成。

著|龐浩賢,香港人,歷史學碩士。主要研究香港,但對於亞洲也很有興趣。曾涉獵印尼、韓國、印度等地的民族主義歷史,期望透過分析各地的民族意識,回望現時香港的困局與危機。

英國殖民統治與印度伊斯蘭民族運動

早期(1750-1870)的分治政策: 抑穆扶印

英殖政府在早期(1750-1870)採取「抑穆扶印」的殖民統治。由於英國以殖民侵略者的身份來印開拓殖民地,它必須打擊原有的統治勢力以爭奪統治權。當時統治印度的蒙兀兒帝國則是奉伊斯蘭教為國教的帝國,國家權力的核心包括皇帝(蘇丹)以至地方總督多為穆斯林,英殖政府為取得印度統治權,不斷打壓穆斯林的勢力,最後更廢除名存實亡的蒙兀兒皇室,進入全面英治時代。

在抑穆的政策方面,英殖政府於1837年取消伊斯蘭法律、法庭,在印度推行英式法律。其後在1861年廢除波斯文及阿拉伯語的官方文字及語言的地位,改以英語、英文為官方文字、語言。

由於當時穆斯林普遍抗拒西方知識及教育,因此能夠擔任政府官員、律師、商業人員的穆斯林人數極少。例如1858至1898年間,大學生中約有15,081人是印度教徒位大學生,而只有546人是穆斯林;1852至1968年間,240名登記律師中,只有1人是穆斯林;1890年代前甚至没有穆斯林在印度政府中擔任高級文官或法官職務;1887年在穆斯林人口較多的孟加拉省中,1,338名政府官員中,只有92人是穆斯林等 。

同時,英殖政府著力打擊穆斯林的經濟實力,尤其是穆斯林地主,另一方面卻提拔印度教徒為包税人[1]及地主。當時僅有少部份地區,如德里、孟加拉、旁遮普等地區出現少數的穆斯林富商外,穆斯林在擁有商業、農業機構以至手工業及小型工業公司上所佔的比重都極少,可見當時穆斯林在經濟及社會階層上處於劣勢。

這時期的穆斯林社群感到被英殖政府及印度教徒邊緣化,當時的印度穆斯林社群普遍仇英,例如穆斯林中上層大力支持及參加1857年的印度大叛亂,據當時總督向英國的匯報,形容大叛亂為「穆斯林的暴亂」。同時使得他們反思自己的身份,産生了初階的民族意識。

後期(1880-1947)的分治政策: 扶穆抑印

1857年的印度大叛亂後,英殖政府在分治手法上作出重大的調整,就是從「抑穆扶印」改變為「扶穆抑印」。這是受到1880年代印度教民族主義崛起的影響,如國大黨成立等因素而作出的改變。英殖政府認為印度教民族運動的興起恐破壞其殖民統治,故認為應扶助穆斯林社群以作抗衡。


延 伸 閱 讀
【政治經濟】從印、穆團結者到伊斯蘭民族之父:巴基斯坦國父真納的政治思想轉變
英國殖民統治的歷史:歐洲文明對印度的影響


在扶穆政策方面,英殖政府改變抑穆扶印的政策,大幅度重用穆斯林。例如在1900年西北省和奧德省(約為今日北方邦)的法院中的法官人數,近45%為穆斯林,遠超該省人囗比例。同時提拔願意支持英殖政府的穆斯林領袖,重用賽義德.艾哈默德.汗,其在1878及1881年兩度受委任作立法會議議員,並在1889年授予其勛章。主要原因在於當時的環境背景下,賽義德所提倡的伊斯蘭民族主義意識係有利英國殖民統治。一方面他提倡穆斯林應該順從英殖政府以獲得權益;另一方面他大力反對穆斯林參與國大黨的反殖民運動,例如1888年反對國大黨成立印度愛國者聯合會、1893年反對國大黨組織穆斯林防衛協會等。

1900年代,第4任明托伯爵吉爾伯特總督(Gilbert John Elliot-Murray-Kynynmound, 4th Earl of Minto ,1845-1914)容許穆斯林不經考試直接授予官職,試圖增加穆斯林官員的數人。至1905年,英殖政府以孟加拉幅員廣闊為由提出《分割孟加拉法案》,背後真正的目的是利同以穆斯林為主的東孟加拉(即今孟加拉國)抗衡以印度教徒較多的西孟加拉(即今西孟加拉邦),意圖加深兩大社群的分裂。這事件激起了印度教徒的強烈反對,例如國大黨宣佈以抵制英貨的方式反對,提拉克等甚至發動武裝抗爭。

雖然最後分割失敗,但已成功分化兩大社群,例如1905年國大黨年會中,只有17名穆斯林出席。而且英國政府著力防止印、穆兩大社群的團結,認為國大黨和穆盟結合是對其管治有威脅,例如當1915年國大黨及穆盟破冰召開聯合會議時,英殖政府派警察用棍棒毆打會員及僱用流氓搗亂企圖破壞雙方合作。

其後英殖政府為壯大穆斯林的力量,推行保障穆斯林的選舉法,在1909年頒布《立法會議改革法》,給予穆斯林單獨選區,又給予高於人囗比例的席次,並在其後的憲法改革討論中偏旦穆斯林,例如在1932年及1940年英國政府多次重申在印度敎徒及穆斯林雙方未有共識前,任何一方都不得在憲法及立法機關的改動上作任何決定[2]。這些措施给予穆盟等穆斯林政黨很大幫助,一方面能令他們進入建制增加政治力量及民眾認受性。另一方面英殖政府给予穆斯林在修憲自治上的否決權,令到真納等有足夠的政治力量與國大黨抗衡,成功迫使國大黨答應分治。

這階段扶穆抑印的分治壯大了伊斯蘭民族運動,並且加深了印穆之間的仇恨,而且在選舉及自治的修定上給予穆斯林一定權力,令到伊斯蘭民族運動能夠抗衡印度教民族運動,最後成功達致印巴分治。可見英殖政府從催生伊斯蘭民族主義至很後期壯大伊斯蘭民族運動上擔任重要的角色。

伊斯蘭民族運動的起創者-賽義德.艾哈默德.汗

賽義德.艾哈默德.汗(Syed Ahmad Khan,1817-1989)與穆罕默德.艾克巴(Muhammad Iqbal,1877-1938)、真納(Muhammad Ali Jinnah,1876-1948)並稱為印度伊斯蘭民族思想之父。他亦是早期印度伊斯蘭民族運動中最重要的一人。賽義德出身德里穆斯林貴族之後,曾任殖民地軍官、法官,曾經在1857年印度大叛亂中保護英國官員。他在1868年建立建立穆斯林教育協會,鼓勵穆斯林多接觸伊斯蘭文化及知識;再在1878年建立伊斯蘭東方學院(現稱阿里格爾穆斯林大學,Aligarh Muslim University) ,是一所融合西方知識及伊斯蘭知識的學院,培養了很多穆斯林知識份子,被喻為「獨立自主的巴基斯坦民族,正是誕生於阿利加爾穆斯林大學」。其後又在1890年成立伊斯蘭教教育會議推廣普及西學。

賽義德最重要的思想貢獻就是提出「伊斯蘭是一個民族」的理論,他指出印度教徒及穆斯林有不同文化、語言、習俗等,構成為同一個民族「並不科學」。他指「穆斯林是一個民族,所有信仰伊斯蘭教的人構成一個穆斯林民族…請記住,由於堅持伊斯蘭教,我們才是一個民族」,他認為宗教是構成穆斯林民族的重心,而他同時反對國大黨提出爭取民主制及阻止穆斯林加入國大黨。

賽義德開創了印度伊斯蘭民族運動思想理論,其後的艾克巴及真納亦只是在其基礎上豐富論述。同時,他亦主導了這時期伊斯蘭民族運動以「親英反印」的方向,對伊斯蘭民族運動貢獻甚多。

全印穆斯林聯盟的成立

全印度穆斯林聯盟的成立可追溯至1901年穆斯林代表大會決定成立全國性政治協會。這個會議討論了印、穆間的衝突問題,與會者認為以下三項要素令穆斯林最不能忍受包括:

  1. 印度敎護牛運動;
  2. 語言衝突;
  3. 國大黨的印度教民族運動。

故此這會議建議成立一個全國性的政治伊斯蘭組織對抗印度教的國大黨。但其後因為在組成上的討論和籌備工作上的進展較慢而久久未能成事。直至1905年提出的「孟加拉分割法案」受到印度穆斯林社群支持,但被印度教徒強烈反對下被擱置後,許多穆斯林才重新思考建立一個全國性伊斯蘭政治組織的必要。這種意識令到穆盟得以在1906年正式成立。

由於穆盟的成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反對國大黨的印度教民族運動,故此早期穆盟的3大目標都是以反對國大黨及印度教民族運動為重心。包括:

  1. 支持分割孟加拉法案;
  2. 要求穆斯林單獨選區;
  3. 阻止穆斯林參與國大黨等。

編按

[1]指政府委託民間團體向百姓徵稅的承攬業者。

[2]縱使印度教徒所占席次較穆斯林多,但仍與穆斯林議員同樣無法改動作成相關決定。


參考資料

  1. 林承節:《印度民族獨立運動的興起 》(北京 : 北京大學出版社) 。
  2. 吳俊才:《印度史》( 台北市 :三民書局,2010) 。
  3. 劉中民:《挑戰與回應:中東民族主義與伊斯蘭教關係評析》(北京: 世界知識出版社, 2005) 。
  4. 唐孟生:《巴基斯坦文化與社會》 (北京 : 民族出版社, 2006) 。
  5. 李珉〈印度教與印度民族主義〉南亞研究季刊(2004年第4期)。
  6. 楊翠柏:《巴基斯坦史 : 清真之國的文化與歷史發展》 (台北 :三民書局,2005) 。
  7. 唐昊:《巴基斯坦, 孟加拉 : 面對种族和宗敎的衝突》(成都 : 四川人民出版社, 2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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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鄧紅英:〈論印度伊斯蘭民族主義——兼論伊斯蘭教與民族主義的關系〉(《南亞研究季刊》(2008年4月) 號。
  10. 蘭江: 〈印度伊斯蘭民族主義的緣起 〉《南亞研究》(2010年3月) 號。
  11. 王希:〈巴基斯坦國父真納政治思想初探〉《南亞研究季刊》(2011年4月)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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