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倫坡當地的酒舖。圖片來源

南亞觀察編輯部 / 外電編譯

斯里蘭卡政府於 2018 年 月 10 宣布廢止自 1955 年以來禁止女性飲酒之法律,並承認該法為歧視女性的制度。新法允許女性只要年滿 18 歲,便得合法購買含酒精飲料。而這項措施另一個影響是,女性不需取得斯國的消費者委員會的核准,即得以於有販賣酒精飲料的場所工作。

對於政府廢除女性飲酒的法律限制,斯里蘭卡的女性大多表示贊同。實際上,1955 年的舊法在斯國的施行成效有限,法律本身並不被嚴格執行。但是對於以佛教為主的斯里蘭卡而言,領袖僧侶對於解禁感到憂心,認為這項措施將使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酗酒,因而破壞斯里蘭卡的傳統家庭文化。

事隔五天,斯里蘭卡總統西里塞納(Maithripala Sirisena)便推翻了此項使斯國女性享有和男性一樣合法飲酒的權利。有報導指稱西里塞納總統是看了報紙才知道此項制度遭到更改。此舉招致來自國內的批評聲浪,批評者認為此舉將傷害斯國的傳統文化,西里塞納總統隨即下令政府撤回此項變革。

評論者認為西里塞納總統此舉顯示其從未真正看待性別平等議題,而且政府突然取消改革也表現政府內部可能出現分歧。然而,Sirisena總統的擔憂在實證上可能站不住腳。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在 2014 年的統計數據看來,有 80.5% 的斯里蘭卡女性從不喝酒,而男性則有 56.9% 不喝酒。另外,在 15 歲以上的斯里蘭卡女性中,甚至不到 0.1% 有酗酒傾向,同齡男性則為 0.8%。且當地大多數女性不會飲酒,因為她們認為這與斯里蘭卡文化背道而馳。有論者亦認為,規範酒精飲料的販賣對象,將使違法的黑市更為猖狂,國家反而無法參與分配此市場的利潤。

 

 


【資料來源】

[1]:Sri Lanka removes ban on sale of alcohol to women

[2]:Sri Lanka’s president rejects move to allow women to buy alcoh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