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努斯博士。圖片來源

南亞觀察編輯部 / 轉載

「格萊珉銀行(Grameen Bank)是以一群借款人為主體而成立的銀行,這些借款人都是貧窮的婦女。透過特殊的決策過程,格萊珉銀行已經提供數百萬婦女,從男性主導的社會黑暗陰影中站出來,並為自己爭取一些東西的方法。」

──諾貝爾獎得主尤努斯博士

 

  • 格萊珉銀行簡介與其活動

一九七四年,孟加拉發生食物短缺,但真正的問題是飢荒,隨時都有人餓死。數量不是幾百人,也不是幾千人,而是數十萬人,在街上都能見到屍體。尤努斯博士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在教室裡講授高雅的經濟學理論。如果是你,你會做何感想。在課堂上授課時,各種經濟理論都告訴你,只要遵守這些理論,一切都會很完美,所有問題都能迎刃而解。但現實是,問題並沒有解決,反而變得更嚴重,了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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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努斯博士在《窮人的銀行家》(Bankers to the Poor)一書中寫道:「讓我們先把這些理論擱在一邊,為什麼我不走出校園,走進村莊呢?我想看看,我能不能幫到一個人。我能不能對一個人有用處,哪怕只有一天都好?」

所以,我在找我的利基,好讓我感到自己對別人有用。一切就是從這裡開始。我從在村莊裡和人見面,學到了很多東西。但向我迎面而來,非常醜陋,讓我最受衝擊、最震驚的是,你簡直無法相信,同村的人竟然可以如此殘酷地對待彼此。他們好幾世代都住在同一個村子裡,卻能這麼殘忍地對待彼此。

我突然就有了一種靈感:「是的,我能做些事情!我為什麼不自己借錢給他們呢?如果我借錢出去,收到錢的人就不必去找高利貸。他就自由了,就不必遭受殘酷的剝削。」於是我立即就這麼做了,而且沒有和任何人商量,也沒有聽取任何人的意見。我就這麼開始在村子裡,把皮夾的錢拿給別人,讓他們不必再去找高利貸。

我完全不知道這會引發什麼樣的結果,但整個村子確實轟動了,大家都跑來找我借錢。你認為我害怕了嗎?不,我非常高興。我第一次認為,我做了一件讓很多人感動的事。於是我很快樂地發著錢,把錢借給大家。隨著我持續發錢,人也來得越來越多。幾個月後,我發現我的錢就快要用完了。

我該怎麼辦呢?我該停止這麼做嗎?但我想要繼續做下去。我沒有理由不繼續下去,於是我想著:「我必須繼續這麼做下去,我得找到辦法。」於是我去學校裡的銀行分行,並對他們說:「為什麼不是你們放款給他們,而是我呢?」

銀行經理差點從椅子上跌下來,他實在無法相信,竟然有人會提出這種建議。他告訴我:「銀行不會放款給窮人的。」我問:「為什麼不呢?」他的回答是:「他們不是銀行願意來往的人。」我又說:「這是什麼意思?他們不會還錢嗎?」我堅持說:「他們會還錢的。」於是我們相持不下,他們有他們的立場,而我有我的。

我接下來花了好幾個月,企圖說服銀行把錢借給窮人,這樣我就可以持續這個計畫。但銀行一直不同意。我最後提出一個建議,我說:「你們何不讓我來做保證人呢?我願意簽你們的所有文件,你們可以把錢給我。如果他們沒有還錢,我就是保人,我負責把錢還給你們。」他們還是無法相信可以這樣做,但最後他們放手讓我去做,因為他們覺得我實在太煩人了。

於是在我願意作保下,他們拿出了錢,並想著幾個月後,一切都會變成災難,他們就可以喊停,也不必再背負任何義務。但一切並沒有在幾個月後結束,這個計畫不斷持續做下去,而且金額越來越龐大,後來他們就不太願意繼續給錢了。就在那時候我開始想:「我何不開一家銀行呢?反正這些銀行都不願意繼續從事這個計畫。」所以我想開銀行。

於是故事一路追溯回到一九七〇年代,應該是從一九七六年開始的。比爾‧福勒(Bill Fuller)於一九七六或是一九七七年,以福特基金會(Ford Foundation)國外理事的身分前來孟加拉。他想出了一個辦法:你來當保證人,讓錢能借給窮人。根據福勒的想法,可以由福特基金會提供銀行擔保金,讓銀行不要停止融資。這筆錢立即催生了格萊珉銀行。

那是剛開始的階段,然後整個計畫就不斷發展。我們從來沒有碰過那筆錢,那筆錢就放在銀行帳戶當作保證金,從沒真正動用過。這個想法實在太完美了,根本不需要動到保證金。故事繼續發展下去,從那時候開始,這個計畫就推廣到整個孟加拉。到現在,我們的窮人放款計畫遍布孟加拉全國,業務成長了八十倍。我們現在有八百五十萬名借款人,其中九七%是女性。

 

(尤努斯博士與借貸的當地婦女們。圖片來源

 

我們提供的貸款金額都很小,因為她們只能處理小額金錢,少到只有三十或三十五美元。當一名婦女手中握著這些錢的時候,她會發抖。她完全無法想像,會有人把這麼一大筆錢放在她手裡。所以這就是她能握在手裡最多的錢了,如果你要她接受更多錢,她可能會嚇死。

於是我們引進了一個原則,那就是,每個人都需要一個儲蓄帳戶,小型的儲蓄帳戶。不論他們能存多少都可以,哪怕是幾分幾毛都好,但是她們一定要存錢。我們讓這變成一種習慣,她們會在銀行開設儲蓄帳戶,然後存一點錢進去這個儲蓄帳戶,而這個帳戶餘額會隨著時間而增加。當許多人在銀行裡存一點錢,加總起來就會成為一筆很大的數量。

一九七六年,銀行於孟加拉吉大港市(Chittagong)喬布拉村成立時,銀行的名字是「格萊珉銀行專案」,後來在 1983 年,孟加拉政府通過專法後,它成為一家正式銀行。為了確保銀行是為女性服務,銀行的股權結構設計為由政府擁有 25%,而 75% 則由借款人持有(其中 96% 皆為女性)。依照尤努斯教授的指導方針,為了避免複雜,格萊珉銀行沒有任何「抵押要求」,遇到未能清償貸款狀況時,也沒有所謂的「法律程序」政策。借款人甚至不必簽署任何文件,就能得到貸款。

 

(格萊珉銀行。圖片來源

 

2006 1013 日,是孟加拉史上最重要的日子之一,因為當天宣布,格萊珉銀行與尤努斯博士獲頒 2006 年的諾貝爾和平獎。這代表,世界已經承認「貧窮是和平的威脅」,以及認可格萊珉銀行透過自己的方式降低貧窮人數,是對和平做出貢獻。直到 2015 1220 日,格萊珉銀行的借款人組合中,總共大約 879 萬人,其中占最多數的 96.46% 是婦女。在同一天,格萊珉銀行擁有 2,568 家分行。

目前在孟加拉的 81,392 個村莊裡,都有格萊珉銀行的營業據點,並由 21,695 名員工負責維持整個體系運作。透過這樣的經營,格萊珉銀行在這一天為止,總共放出過 1828400 萬美元的金額,其中 1675100 萬美元已經還清,還剩下 122300 萬美元的貸款目前流通在外(Currently outstanding)。

除了諾貝爾獎之外,格萊珉銀行深感自豪的就是該行的放款回收率(Loan Recovery Rate),截至 20151231 日,格萊珉銀行的放款回收率高達 98.47%。格萊珉銀行另一項出色的成就,就是該行用來放款的金額,全數出自該行的存款。到這一天為止,格萊珉銀行的總存款數約為流通在外放款的 197%,如果把格萊珉銀行的存款與名下資產全部考量進來,那麼這個比例將會提高到 214%

格萊珉銀行除了提供貸款,協助借款人建立財務能力之外,格萊珉銀行還有一個嚴格的政策,就是鼓勵個人儲蓄,以及推動借款人回存。目前在全國四十個區裡,有 39 個銀行劃分區域的借款人回存存款,與該區流通在外的放款相較,是相當或甚至更多的(在 87% 的分行中,借款人的存款金額已經超越借出去的貸款金額)。

根據 1995 年的一項決策,格萊珉銀行已經不再舉債,也不需要接受贊助基金的資助。最後一筆已經列入工作程序(Pipeline)的贊助基金,是於 1998 年就安排好的。根據格萊珉銀行的預測,其營運與所有必要開銷費用,都能使用本身的存款來支應。此外,從開張營業以來,格萊珉銀行除了 19831991 以及 1992 這三年之外,每一年都有獲利。

根據最近的內部調查結果,格萊珉銀行的借款人中,已經有 68% 跨過了貧窮線。為了延續這個發展方向,格萊珉銀行採用了一項五星評鑑系統(擁有五顆星代表各項表現都達到最高標準)。截至 2015 12 月底,在 2,568 家分行裡,得到星星的情況為:

  1. 綠星:代表 100% 還款率,有 523 家分行獲得。
  2. 藍星:代表有獲利,有 2,095 家分行獲得。
  3. 紫星:代表所有利潤與存款都已經透過放款融資出去,有 2,324 家分行獲得。
  4. 棕星:代表借款人的子女 100% 都有接受教育,有 347 家分行申請。
  5. 紅星:代表所有借款人的家庭都已經跨過貧窮線,有 67 家分行申請。

 

  • 格萊珉銀行的十六點決議,是如何符合社會型企業的原則?

格萊珉銀行的十六點決議內容是:

  1. 我們將隨時隨地,遵行並推動格萊珉銀行的四項原則:紀律、團結、勇氣與勤勞
  2. 我們將致力為家庭帶來興旺。
  3. 我們不會住在破爛的屋子裡,我們會修繕房屋,並盡速興建新屋。
  4. 我們將全年種植蔬菜,並食用大量蔬菜,然後將剩餘蔬菜販售出去。
  5. 在播種季節,我們會盡量種植幼苗。
  6. 我們會規劃保持小家庭狀態,並節省開銷。我們會注意健康狀況。
  7. 我們會讓子女受教育,並確保他們能賺錢,支付自己的教育開銷。
  8. 我們會一直讓子女與環境保持乾淨。
  9. 我們將建造,並使用公共茅坑廁所。
  10. 我們將從管井內取水飲用。如果無法使用管井,我們會將水先行煮沸,或使用明礬。
  11. 我們在兒子的婚禮上,不會接受嫁妝,也不會在嫁女兒時付出嫁妝,我們會讓工作中心免於嫁妝的陰影。我們也不會舉行兒童婚禮。
  12. 我們絕不對別人行不義之舉,也不接受別人對我們這麼做。
  13. 我們將集體進行更大型的投資,以獲取更好的收入。
  14. 我們會一直互相幫助,如果有人身處困境,我們會伸出援手。
  15. 如果我們發現任何工作中心違反這些規範,我們都將前往該處,重建這些規範。
  16. 我們將集體投入所有社會福利活動。

 

  • 格萊珉銀行可以被視為社會型企業嗎?

格萊珉銀行是由尤努斯博士創立,目的是為了促進農村窮人的就業情況。它也透過多方面的社會經濟狀況改善計畫,提升了農村的婦女的權益。這讓格萊珉銀行的營運模式受到全世界認可。經由適當的指引與指導,格萊珉銀行一路發展下來,已經在社會與經濟等層面幫助了孟加拉農村的窮人。格萊珉銀行提供明確的方向,讓婦女擁有足夠的能力與男性安全共事,而這個政策,就是社會型企業的第五個原則。

現有的資本主意經濟是建立於純粹追求利潤原則之上。格萊珉銀行為這個模式添加了不同面向,以增進國家的社會經濟發展。格萊珉銀行鼓勵女性投入職場,並注重女權,也強化了格萊珉銀行的社會影響力。格萊珉銀行也提升了農村經濟,讓它成為孟加拉主流經濟的一部分,有助於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

 

格萊珉銀行是以一群借款人為主體而成立的銀行,這些借款人都是貧窮的婦女。透過特殊的決策過程,格萊珉銀行已經提供數百萬婦女,從男性主導的社會黑暗陰影中站出來,並為自己爭取一些東西的方法。」 -尤努斯博士。圖片來源

 

格萊珉銀行的所有人就是孟加拉的農村婦女。這些婦女仍在掙扎,要讓自己脫離貧窮線。這些年來,她們不只提升了自己的社會與經濟狀態,還在國家的經濟發展上,成為有貢獻的夥伴。她們的社會地位現在已經讓人認可。格萊珉銀行的微型放款計畫,可以視為這些貧窮且邊緣化女性的幫手,協助她們取得社會上的成功地位。

尤努斯博士認為:格萊珉銀行提供的微型放款計畫,讓借款人可以開始經營小生意,目的是幫助他們擺脫邪惡的貧窮循環。如果格萊珉銀行是屬於有錢人的,那它就會成為一個唯利是圖的機構。由於格萊珉銀行是由農村貧窮婦女所擁有(她們握有 97% 的股份),因此該行得以維持提升其成員或借款人社會經濟地位的使命。

尤努斯博士透過成立格萊珉銀行,展開他的社會型企業推廣之路。如果考量銀行所有人的結構,那麼格萊珉銀行就是一家第二類社會型企業。這類社會型企業仍然會獲利,但其所有人則為窮人或社會階級底層的人,企業的利潤與股利都由所有人分配。最後將會減輕國家的貧窮問題。讓貧苦的人民,從社會型企業獲利,正是這類企業的目標。這種社會型企業,就被稱為第二類社會型企業

我們再舉一個第二類社會型企業的例子。20 名人力黃包車夫決定組成一個合作社(cooperative),以集體存一筆錢。他們約定每人每日要存 0.36 美元入合作社。經過兩年後,他們發現基金已經達到 9,100 美元,他們決定將這筆錢投資做生意。生意上獲得的報酬,將每月分配給合作社成員。

這個合作社的利潤將幫助合作社成員脫離貧窮,於此同時,如果發現有成員已經脫離貧窮線,成為中等收入戶,這個合作社就不再是第二類社會型企業。在第二類社會型企業中,貧窮階級的生產者可以自行決定,從合作社中提取最大的獲利。

 

「如果經濟發展的目標包括改進基本生活水準、降低貧窮、創造有尊嚴的就業機會,以及降低貧富不均現象的話,那麼就應該透過婦女來達成這些目標。婦女不只貧窮、沒有工作,以及在經濟與社會上處於劣勢的主要族群,她們也一直更容易並成功增進男性與兒童的福祉。比較男性與女性借款人如何使用貸款的研究結果,更證明了這個陳述是正確的。」──諾貝爾獎得主尤努斯博士

 

–本文摘自《營造幸福力:社會型企業經營指南》/阿米爾‧卡許魯(Amir Khashru),預計 2017/10/20 上市

 

 

【活動訊息】2017台灣社會型企業論壇-財團法人台灣尤努斯基金會


【資料參考】

[1]:要求借款人提供有價值的資產當作抵押品,當貸款無法清償時,抵押品的販售所得將拿來抵銷尚未還清的應付款項。

[2]:透過法律管道,強迫逾期還款的人,清償逾期款項的全部或部份金額。

[3]:組合通常是指一組、一套股票或金融資產等,但在此處指的是所有貸款客戶。

[4]:雖然目前還沒收回,但貸款到期日也還沒到期的貸款數額。

[5]:銀行或金融機所有放款金額中,成功收回的比例。

[6]:先前已經批准或準備好的行動或決定,並已依序開始執行。

[7]:破爛(Dilapidated)這個字隱含的意義是退化,通常是因為疏忽而導致。如果你不照顧好東西,它們就會變得破爛。這對房屋、樹屋、關係以及健康都適用。

[8]:公共茅廁是一種在地上挖洞,然後蒐集人類排泄物的廁所。這種茅廁不用水,如果是沖水式茅廁,每次沖水時,使用的水量也只有一至三公升。

[9]:邊緣化經常被定義為是將一群人或某個階級的人變得不重要,或者將其歸類到次要位置的過程。本文則企圖從邊緣化的相對面,也就是對人施恩的態度這個角度,來點出邊緣化的意涵。

[10]:社會經濟學(socio economics)是一門社會科學,研究經濟活動如何在社會演變成形,並影響社會演變。一般而言,這門學科會分析社會是如何隨著當地、區域或全球經濟的變化,而產生進步、停滯或退化。

[11]:第二類社會型企業可以是任何獲利的生意形態,只要企業所由人是窮人或社會階級底層的人,能透過直接發放股利或間接福利措施獲得利潤即可。舉例來說,公司的產品可以由窮人生產,然後出口到國際市場販售,但最終的利潤會成為員工的福利。

[12]:合作社是一群人,因為共同經濟、社會與文化的需要與志向,透過共同擁有與民主管理的方式,而自發組成的自治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