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數世紀中,民族-國家概念已然成為國際政治的價值典範。然而何謂民族-國家?「民族」一詞存在已久,遠早於任何民族都應有其政治實體的信念。因此,英國統治者一開始認定印度人為一種民族,並未認為「民族性」是賦予印度人脫離外國統治的道德基礎。然而,一七七六年的美國獨立革命,接續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主權在民的理想開始在歐洲人之間傳布。這理想認為人民意志,而非君主意志,才是政府正當基礎及唯一合法的立法源頭,立法則由人民代表於議會中代為行使。人民主權是黏著民族與國家這兩個概念的拉力:若人民為主權來源,則每群人民或民族皆應有其政治實體。

透過票箱選出代表,人民意志進而神聖化。這一概念在十九世紀成熟並開始傳布,二十世紀後則成為主流思想。因此在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威爾遜(Woodrow Wilson)在和平談判中提出的民族自決原則,正是體現並建制化這一理想。國家聯盟(League of Nations)與聯合國(United Nations)都是二十世紀中,高舉著正常政治實體應為自主國家的國際機構。

民族-國家概念的發展深刻影響了印度,並激發印度人反抗英國統治的想法。英國統治與由歐洲文明激發的數波宗教反響,再加上來自歐美的部分政治新思維,即為印度民族主義的興起鋪好道路。

羅摩摩罕.洛伊
羅闍.羅摩摩罕.洛伊(Raja Rammohan Roy,一七七四至一八三三年)正是所屬歷史時刻下最有趣的人物之一。介於蒙兀兒帝國末年與英屬印度初年,他出生於孟加拉的婆羅門家庭,父系祖上多代在蒙兀兒統治之下擔任世俗文官職務,而非祭司或宗教導師(母系祖上則從事這類工作)。因此,為了承續政府公職,他接受波斯文與阿拉伯文教育,同時也學習梵文。在這背景下,加上廣泛遊歷英屬範疇之外的印度世界,讓他兼具蒙兀兒晚期學者與啟蒙印度紳士的特色。他擁有普世思想,對於世界事務及印度教改革深感興趣。他告訴我們,他想改革印度教的想法,第一次是出現在接觸反對偶像崇拜的伊斯蘭之後。十六歲時他寫下一篇文章,倡議印度教去除偶像崇拜。

如簡短自傳中所述,羅摩摩罕.洛伊一開始對英國統治十分反感,但最後卻認為英國雖是外國統治勢力,「終究能更迅速並確實提升本地居民生活」,因此他任職於東印度公司。他深諳英文,是一名雄辯滔滔的作家與演說家,並倡議許多社會政治改革。他對伊斯蘭教的興趣,更延伸到基督教;透過研究希伯來文與希臘文的聖經,以英文寫下《基督箴言:迎向和平喜樂》(The precepts of Jesus, the guide to peace and happiness)一書,進而翻譯成孟加拉文與梵文。這本書直接以理性道德體系陳述耶穌話語,脫除歷史神話成分,類似同時代的湯瑪士.傑佛遜(Thomas Jafferson)在遙遠美國所寫的著作。

羅摩摩罕對於提升印度生活的想像,兼具政治與宗教性;因此行動上除了遊說政府進行多項政治改革,另一方面也開創印度教改革運動,稱為「梵天聚會所」(Brahma Sabha)。政治改革方面,他提出請願,反對一八二七年的陪審團法,雄辯滔滔提出印度人反對該法的意見。這法在英國審判傳統的陪審團制度中,引入歐洲人特權與宗教考量。「任何本地人,無論印度教徒或穆罕默德信徒,」他說,「在此法之下,無論他是歐洲人或本地人,均受基督徒審判;然而包含改宗本地人在內的基督徒,則可免於受印度教徒或穆斯林陪審團裁判的羞辱,無論印度教徒或穆斯林裁判社會地位高低。」羅摩摩罕晚年前往英國,於東印度公司特權延展的聽證會上,向國會直陳改善印度治理的必要。他最終在英國過世。

羅摩摩罕.洛伊推動的數項社會改革,是採取不干預政策的英屬印度政府不願涉入的領域。多數都與印度教社會中,低種姓與婦女所受的不平等法律待遇有關。例如,他倡議婦女可繼承家族財產,寡婦可再婚,並反對一夫多妻。其中最知名者,在於極力主張廢除薩蒂習俗(sati或常見拼法suttee)。這是一項雖非常見卻引人注目的習俗:印度教寡婦在去世丈夫的火化壇上自焚殉葬,被視為女性向丈夫表達永恆忠實的理想典範。這項倡議激發英國基督徒形成強大壓力,要求政府採取行動廢除薩蒂習俗,實則要求東印度公司干涉一項不願涉入的印度教習俗。羅摩摩罕.洛伊對於廢除薩蒂的倡議,讓他進一步質疑這項習俗是否確為印度教法所規範,意思這是否來自吠陀經典明定。他引述梵文經典及彌曼差派詮釋法則,說明這舉動並非來自印度教法規範。

他對薩蒂問題的立場,與改革印度教的想法一致,因此提出對印度教與印度歷史的詮釋,以支持改革議題。羅摩摩罕.洛伊認為,他反對的許多社會及宗教議題,都是吠陀經典中未曾發現的腐化習俗,而是後世逐步滲入印度教。因此,他主張的改革,實際上是重返較純淨的吠陀或吠檀多派,去除社會陋習,儀式採最低簡化。因此,他在伊斯蘭與基督教中遇到的印度教批判,非但不是鼓舞脫離印度教,而是激發從內部資源改革印度教的動力。這股思想形成梵天聚會所,以吠陀誦讀為核心活動,並與印度教廟堂中的崇拜行為明顯區隔。比梵天聚會所本身更重要的是,他推動的改革思想與印度教的歷史性概念…

 

【本文摘自《印度:南亞文化的霸權》時報出版】

作者:湯瑪士・特洛曼(Thomas R. Trautmann)
譯者:林玉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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