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菡容、游雅婷、李賜賢、廖彥凱
孟加拉國徽 | 孟加拉國旗 |
國家 |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The 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 |
首都 | 達卡(Dhaka) |
官方語言 | 孟加拉語、英語 |
面積 | 14萬7,570平方公里 |
人口 | 1億6108萬人 |
宗教 | 伊斯蘭教(89.5%)印度教(9.6%)其他宗教(0.9%) |
幣制 | 塔卡(Taka) |
GDP | 1.12兆美元 |
政治體制 | 內閣制 |
一、歷史
古代時期
「孟加拉」(Bangla)一詞的確切語源不詳,但一般認為是從公元前 1000 年左右一個在這地區定居,名為「孟加」(Bang 或 Banga)的部落而來的。根據《摩訶婆羅多》的記載,古代孟加拉為若干部落和王國所割據。耆那教經典表明,孟加拉的文伽王國和鴛伽國(Anga)都是印度雅利安人建立的國家。到公元前五至六世紀之際,雅利安文化已經從印度河流域向東傳播並成為北印度大部分地區的主體文化。
公元 4 世紀,笈多帝國(Gupta Empire)將孟加拉納入其版圖。公元 6 世紀末,笈多帝國封臣設賞迦(Shashanka)趁王朝衰弱之際在孟加拉建立高達王國(Gauda Kingdom),與著名的戒日王(Emperor Harsha)爭雄但終為所敗。經歷百年混亂之後,瞿波羅(Gopala)於 750 年建立波羅王朝(Pala Dynasty,也譯帕拉王朝)。波羅諸王虔信佛教,提倡佛學,甚至鼓勵對外弘揚佛法與文化。波羅王朝將近四個世紀的統治被認為是孟加拉歷史上的黃金時代。除西藏外,波羅王朝還將大乘佛教傳入不丹(Bhutan)和緬甸。與此同時,孟加拉民族的特徵開始形成,孟加拉語也成為一種獨立的語言發展。
時間 | 事件 |
約公元前1000年 | 達羅毗荼人開始定居於孟加拉 |
約公元前550-前486年 | 釋迦牟尼創立佛教 |
約公元前320-前180年 | 孔雀帝國統治時期,佛教傳入孟加拉 |
約公元319-540年 | 笈多帝國統治時期 |
公元750-1150年 | 波羅王朝統治時期,佛教在孟加拉獲得長足發展 |
1150-1202年 | 犀那王朝統治時期 |
中世紀時期
時間 | 事件 |
1202年 | 突厥征服者擊敗犀那王朝並佔領孟加拉 |
1206年 | 德里蘇丹國建立,在最強盛時期,版圖西起印度河流域,東至孟加拉 |
1341年 | 孟加拉擺脫德里蘇丹國獲得獨立,定都於達卡 |
1556-1605年 | 阿克巴大帝擴張並鞏固莫臥兒帝國 |
1576年 | 莫臥兒人征服孟加拉 |
1612年 | 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孟加拉開設第一家貿易站 |
1707-1858年 | 莫臥兒帝國衰弱 |
• 12 世紀,蘇菲派(Sufi)傳教士到來,伊斯蘭教(Islam)開始傳入孟加拉
• 13-14 世紀孟加拉名義上屬於德里蘇丹國(Delhi Sultanate),但被派往孟加拉的將領或總督,因為遠離蘇丹而往往擁兵自重。於是,駐孟加拉總督便宣布獨立,自命為「孟加拉蘇丹」。
• 1494-1538 年,蘇丹阿拉烏丁 • 侯賽因 • 沙(Alauddin Hussain Shah)統治期間,孟加拉出現了文化復興。因此,阿拉烏丁 • 侯賽因 • 沙被認為是最偉大的孟加拉蘇丹。
• 1717 年,莫臥兒王朝派駐孟加拉的總督穆爾希爾 • 庫利 • 汗(Murshid Quli Khan)宣布獨立。
近現代時期
時間 | 事件 |
1757年 | 英軍發動進攻,普拉西戰役(Battle of Plassey)開始 |
1765年 | 孟加拉簽訂阿拉哈巴德條約(Treaty of Allahabad),英國人掌握了孟加拉的最高行政權 |
1770-1771年 | 孟加拉爆發嚴重飢荒,造成約 1,000 萬人死亡 |
1793年 | 英國將《永久性土地管理法案》強加於孟加拉,建立柴明達爾制,及地主所有制,給農民造成災難 |
1835年 | 英屬印度政府確立並推行英國教育制度 |
1857-1858年 | 印度士兵嘩變,孟加拉第三輕騎兵部隊首舉義旗,引發印度民族大起義,以反抗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統治 |
1905年 | 孟加拉分治,大規模反英鬥爭爆發 |
1911年 | 英國殖民政府宣布取消《孟加拉分省法令》 |
1913年 | 孟加拉語大詩人、印度和孟加拉國歌詞曲作者泰戈爾獲諾貝爾文學獎 |
1940年 | 穆罕默德‧阿里‧真納正式提出建立獨立的穆斯林國家的「兩個民族理論」 |
1943年 | 孟加拉爆發嚴重飢荒,造成約350萬人死亡 |
1947年 | 英國政府頒布《蒙巴頓方案》,同意印度分治,將英屬印度劃分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兩個自治區 |
巴基斯坦時期
時間 | 事件 |
1970年 | 第一次大選,穆吉布領導的人民聯盟(Awami League)在新的制憲議會獲得絕對多數席位,巴基斯坦中央政府拒絕承認選舉結果,拒絕召開制憲議會會議,激發騷亂 |
1971年3月26-28日 | 人民聯盟宣告東孟加拉脫離巴基斯坦獨立,內戰爆發;困於西巴基斯坦的穆吉布被宣布為孟加拉臨時總統,3月26日被定為獨立日和國慶日 |
1971年4月17日 | 孟加拉臨時政府在印度加爾各答成立,正式宣告孟加拉獨立,穆吉布缺席當選為總統 |
1971年12月6日 | 印度承認孟加拉 |
1971年12月16日 | 在東孟加拉的巴基斯坦軍隊宣布向印度軍隊無條件投降,孟加拉真正獨立 |
獨立以來時期
時間 | 事件 |
1972年 |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成立,並由謝赫 • 穆吉布 • 拉赫曼出任第一任總統 |
1973年 | 穆吉布領導的人民聯盟在議會選舉中大獲全勝 |
1974年2月 | 巴基斯坦承認孟加拉 |
1974年9月17日 | 孟加拉加入聯合國 |
1975年1月25日 | 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廢棄議會制,改行總統制,穆吉布自認總統,獨攬大權。同時取締所有反對黨,以人民聯盟為基礎成立唯一的全國性政黨─孟加拉農工人民聯盟,實行一黨統治 |
1977年 | 齊亞 • 拉赫曼(Ziaur Rahman)就任總統 |
1978年 | 齊亞政府宣布廢除政黨法條例,開放黨禁 |
1981年 | 齊亞在一場未遂軍事政變中遇刺身亡,阿卜杜斯‧薩塔爾(Abdus Sattar)就任代總統 |
1982年 | 陸軍參謀長侯賽因‧穆罕默德‧艾爾沙德將軍(Hussain Muhammad Ershad)宣布實行軍法管制,自任軍法管制首席執行官,中止憲法,解散議會,取締政黨 |
1983年 | 艾爾沙德就任總統 |
1986年 | 艾爾沙德撤銷軍法管制,恢復憲法,國家進入多黨制民主政治時期 |
1991年 | 艾爾沙德因非法持有武器罪而被判處10年徒刑,議會通過憲法修正案,正式恢復議會民主政體;卡莉達‧齊亞(Khaleda Zia)宣誓就任政府總理 |
1996-2001年 | 穆吉布長女、人民聯盟主席謝赫‧哈西娜(Sheikh Hasina Wazed)就任總理 |
2001-2006年 | 卡莉達·齊亞再度執政時期 |
2006-2009年 | 看守政府時期,2007年,總統亞傑丁 • 艾哈邁德(Iazuddin Ahmed)宣布國家進入緊急狀態,自己辭去兼任的看守政府總理之職 |
2009年 | 齊勒 • 拉赫曼(Zillur Rahman(於2月當選總統,而謝赫 • 哈西娜成為孟加拉第12任總理 |
2012年 | 孟加拉軍方少數宗教狂熱分子企圖推翻總理哈西娜發動政變,最後失敗 |
2013年 | 孟加拉總統齊勒 • 拉赫曼因病逝世 |
2014年 | 由於孟加拉民族主義黨(Bangladesh National Party, BNP)先前抗議此次選舉沒按照以往交由無黨派之過渡政府舉行,BNP 全體不登記參選,造成執政黨孟加拉人民聯盟(Awami League,AL)獲得壓倒性勝利。BNP 黨主席卡莉達 · 齊亞(Khaleda Zia)呼籲 AL 最好將此次投票結果作廢,並和在野黨達成共識及協議,重新舉行真正公平的國會大選。此次的選舉造成執政黨 AL 大勝,BNP 黨派未占國會任何一席,失去了在野黨的身份,由艾爾沙德(Ershad)領導的民族黨(Jatiya Party, JP)則躍居為全孟加拉第2大政黨。並在國會大選日當天全國發生數件暴力事件,最少造成了 21 人死亡,超過 100 個投票所遭到縱火燒毀。 |
現任總理-哈西娜 | 現任總統-阿卜杜勒·哈米德 |
二、地理環境
孟加拉地貌以平原為主,面積達國土的 90%,佔有恆河─布拉馬普特拉河三角洲平原東部的三分之二。除了平原之外,河流、湖泊、沼澤、濕地構成孟加拉水陸兼備的地形特徵。河流是孟加拉最重要的地理特徵,孟加拉水流出量為世界第三高,僅次於亞馬遜河水系和剛果水系。
七大行政區
- 蘭格普爾區(Rangpur Division)
- 拉吉沙希區(Rajshahi Division)
- 庫爾納區(Khulna Division)
- 達卡區(Dhaka Division)
- 巴里薩爾區(Barisal Division)
- 錫爾赫特區(Sylhet Division)
- 吉大港區(Chittagong Division)
三、政治
• 憲法
孟加拉憲法是孟加拉至高無上的根本大法,憲法規定 1971 年 3 月 26 日宣布獨立的孟加拉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共和國,國家的正式名稱為孟加拉人民共和國(People’s Republic of Bangladesh)。孟加拉人民共和國有行政、立法、司法三個國家機構。總統是國家元首,由國民議會議員選舉產生,任期五年,無論任期是連續還是累計,任何人擔任總統均不得多於兩屆。總統平常沒有實權,只是禮儀上的國家元首。
• 內閣
孟加拉政府內閣由總理和部長組成,總理是內閣首腦,國家行政權力由總理或依據總理的指示行使。內閣集體對議會負責,除總理和部長外,政府成員還可以由總理任命,設國務部長和副部長。總理、部長、國務部長和副部長主要從議員中產生,其中議員比例應至少達五分之四以上,而從有資格當選議員的人士中遴選的此類高級官員則不超過五分之一。如果總理不能獲得大多數議員的支持,就應當請辭或建議總統解散議會。
• 立法權力
憲法規定,孟加拉的立法權力屬於國民議會。孟加拉是一個一院制的立法機構,由 300 名議員組成,他們是在全國300個選區中年滿 18 歲以上的公民直接選舉產生,每個選區產生一名議員。第八屆的國民議會通過的憲法第十四次修正案規定,在未來十年將國民議會為婦女保留的議席增至45個。
• 司法機構
孟加拉的司法機構屬於各級法院,孟加拉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是國家最高級的司法機關,包括上訴法庭(Appellate Division)和高級法庭(High Court Division)。
最高法院在巴里薩爾、吉大港、庫米拉、傑索爾、蘭格普爾和錫爾赫特均設立了永久高級法庭。此外,在達卡還設立了一個勞工上訴法庭。
• 主要政黨
1. 孟加拉人民聯盟(Bangladesh Awami League)
前身是 1949 年10月成立的巴基斯坦人民穆斯林聯盟,1952 年改為現名。孟加拉 1971 年獨立后,該黨在 1972 年至 1975 年間執政,為首任執政黨,時任領導人是孟加拉開國元勋、首任總统謝赫·穆吉布·拉赫曼。1981 年起,穆吉布的長女謝赫·哈西娜任主席至今。2009 年 1 月,孟加拉人民聯盟赢得議會選舉再次成為執政黨。
2. 孟加拉民族主義黨(Bangladesh Nationalist Party)
(由於 2014 年抵制選舉,全員不登記參選,因此目前未占國會任何一席)
1978 年 9 月成立。主張維護民族獨立、主權和領土完整,信奉真主、民主、民族主義,保證社會和經濟上的公正。基本政策是民主多元化、私營化、取消過多的行政干預和建立市場競爭經濟。對外政策堅持中立、不結盟,主張同一切國家友好。主席為卡莉達·齊亞。
3. 民族黨(Jatiya Party)
1986年1月1日成立。主張維護獨立和主權,建立伊斯蘭理想社會,提倡民族主義、民主和社會進步,發展經濟。1997 年 6 月底民族黨曾發生分裂,前總理卡齊等成立民族黨(扎—穆派),後於 1998 年 12 月合併。1999 年 4 月,時任交通部長曼久和原民族黨副主席米讚成立民族黨米曼派,民族黨再次分裂。民族黨主流派主席為前總統侯賽因·穆罕默德·艾爾沙德(Hussain Muhammad Ershad)。
4. 孟加拉伊斯蘭大會黨(Bangladesh Jamaat-e-Islami)
1946 年成立,曾因反對孟加拉獨立而遭禁。1979 年重新開展活動。2001 年 10 月,作為民族主義黨領導的四黨聯盟一員參加大選,成為執政黨之一。該黨稱,最終目標是將孟加拉變成一個伊斯蘭國家,主張廢除一切非伊斯蘭法律,認為外交政策應反映伊斯蘭的理想。主席為馬蒂·拉赫曼·尼紮米(Matiur Rahman Nizami)。然而隨著孟加拉政府針對 1971 年反抗巴基斯坦的獨立戰爭展開調查,目前該黨已有許多領導人遭到逮捕,總書記莫拉(Abdul Quader Mollah)於 2013 年 12 月被處以絞刑,引發國內穆斯林民眾的強烈不滿與暴動,孟加拉政府宣布禁止伊大黨參與下一屆的國家選舉,領導人卡馬魯扎曼(Muhammad Kamaruzzaman)也在 2015 年 4 月於首都達卡中央監獄被執行死刑,這些針對伊斯蘭大會黨領導人的判決引發多起騷亂,造成近百人死亡。
四、經濟
• 主要產業
- 第一產業:包含農業、林業和漁業,農業為孟加拉最大的單一勞動密集型經濟部門。林業產值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 2.5%,畜牧業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 2.8%,漁業則是 2.7%。
- 第二產業:包含黃麻工業、棉紡工業、食品工業、化學和石油化學工業、鋼鐵和機械工業、能源工業及建築業。
- 第三產業:其產值約佔國內生產總值的 52.3%,但第三產業相對落後。包含基礎設施和交通運輸業、財政與金融業、旅遊業、郵電通信與其他服務業。
2012年,農業佔 GDP 的 17.3%,工業為 28.6%,服務業為 54.1%。
2012 年,農業佔 GDP 的 17.3%,工業為 28.6%,服務業為 54.1%。
失業率:2012 年約為 5%,世界排名約為 46 名
貧窮線以下的人口:2010 年為 31.5%
通貨膨脹率:2012 年為8.8%,世界排名約為191名
教育支出:2009 年統計約佔 GDP 的 2.2%,世界排名約為 163 名
軍事支出:2012 年統計約佔 GDP 的 1.4%,世界平名約為 106 名
出口值:2012 年約為 $25.79 billion,世界排名約為 70 名
出口國:2011 年統計為美國 19.4%、德國 16.5%、英國 10%、法國 7.3%、義大利 4.4%、西班牙 4.2%、荷蘭 4.2%
出口商品:服裝、針織服飾、農產品、冷凍食品(魚和海鮮)、黃麻和黃麻製品、皮革
進口值:2012 年約為 $35.06 billion,世界排名約為 63 名
進口國:2011 年統計為中國 18.2%、印度 13.5%、馬拉西亞 4.9%
進口商品:機械設備、化工、鐵和鋼、紡織、食品、石油產品、水泥
• 台孟經貿關係
台灣主要出口項目:石油及提自瀝青礦物之油類、鐵或非合金鋼之半製品
台灣主要進口項目:男用或男童用整套西裝、不帶毛其他動物鞣製皮革或胚皮革、T恤衫、汗衫及其他背心
台灣對孟加拉投資:截至2012年4月,台商在孟國有40家投資廠商,投資金額為2億9,042萬美元,主要投資業別包括紡織、製鞋、自行車、食品、磁磚、貿易、水產養殖等。
主要經貿議題:
1. 孟加拉政府欲發展其國內經濟,故十分樂意與我國加強經貿投資關係,孟加拉投資署及加工出口區管理局皆曾派員赴台辦理招商說明會等活動,以吸引我商前往孟加拉投資。惟孟加拉由於地緣及軍事合作關係,常需與中國大陸保持密切關係,雖有意欲與我加強經貿關係,惟往往過度顧慮中國大陸的意見而趨於保守,不敢大幅度對我採取友好的舉措,但私下仍十分歡迎我業者至孟國投資。
2. 台孟雙邊貿易近幾年來我國均享有數億美元的高額順差,因此孟加拉除希望我商能增加對其之採購其農漁等產品外,仍然希望我商能再大幅前往投資。另外亦十分希望其國內大量的勞動人口,能前往台灣從事營造等方面的工作,以降低其國內的失業率及利用外勞所匯回的大量外匯,提高其外匯存底。
• 國際貿易
孟加拉非常重視發展國際貿易,現約有50萬人在海灣國家工作,成為國家外匯收入的重要來源。1988至1999年度,貿易佔國內生產總值的8.9%,孟加拉的國際貿易一直呈現健康增長之勢。
五、社會
• 人口
孟加拉人口約 1 億 6108 萬人,其中 0-14 歲佔 33%,15-24 歲佔 18.8%,25-54 歲佔 37.6%,55-64 歲佔 5.7%,65 歲以上佔 4.9%。由於人口基數大,孟加拉的人口在 2035 年左右仍然可能增加到 2.3 億至 2.8 億。
年齡中位數:2013 年估計男性約 23.4 歲、女性約 24.4 歲
出生率:22.07 出生/1000,世界排名約為 75 名
死亡率:5.67 死亡/1000,世界排名約為 172 名
主要城市人口:2009 年統計,達卡 14.251 million,吉大港 4.816 million,拉吉沙希 853,000
• 民族
孟加拉絕大多數居民都是孟加拉人,他們是印度─雅利安人一個分支的後裔。他們將本土的原住民─達羅毗荼人驅逐到三角洲的叢林中。孟加拉人一般前額較寬,眼窩較深,膚色淺黑,身材中等,屬於歐羅巴人種。孟加拉的達羅毗荼人起源於德干高原,約佔人口的12%。留在孟加拉的印度教徒大部分是表列種姓成員,亦即以前所謂「不可接觸者」。孟加拉也有一些原住部落民,他們主要生活在吉大港山區,人數不到總人口的1%。
• 語言
孟加拉的通用語言和官方語言均為孟加拉語,英語在孟加拉地區也佔有重要地位,受廣泛運用。
• 國花
孟加拉的國花為白色睡蓮。
• 國獸
孟加拉的國獸為孟加拉虎,現已成為瀕臨絕種的動物,總數約400隻。
• 宗教
- 伊斯蘭教
- 印度教
- 佛教
- 基督教
2004 年統計穆斯林約佔 85.9%,印度教 9.6%,其他 0.9%
• 教育概況
孟加拉憲法對教育政策的原則規定:國家採取有效措施,建立統一和普及的教育制度,將法定等級的免費義務教育擴大到所有兒童,在法律規定內消除文盲。政府規定,所有的兒童必須接受義務教育,由於女童輟學率高,他們可以接受免費教育直至10年級,亦即到初級中學畢業;為了保證女學生不因家庭困難而輟學,政府向他們發放一定數額的助學金。
孟加拉在 2009 年的教育支出佔 GDP 的 2.2%。
學制為小學五年、中學七年、大學四年。政府重視教育,規定八年級以下女生享受免費和義務教育。國立大學 21 所,私立大學 53 所,國立醫學院 13 所,普通學院 1225 所,工藝學校 77 所,伊斯蘭學校 8410 所,專業培訓學院 64 所,中學 17386 所,小學 78000 所。主要高校有達卡大學、孟加拉工程技術大學、拉吉沙希大學等。適齡學生入學率 57%,教師人數17萬。孟識字率為 62.66%,其中男性為 65.94%,女性為 58.69%,成人識字率為 54.80%。
六、對外關係
孟加拉的對外政策主要由兩方面構成,第一,建立在維護國家主權、各民族平等、不干涉其他國家內政、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與尊重國際法及聯合國憲章。第二,孟加拉基於伊斯蘭團結的精神,努力鞏固、維護和加強與伊斯蘭國家之間的兄弟關係。
• 外交政策目標
維護國家獨立和主權,確保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政治穩定。孟加拉非常重視與鄰國的關係,在所有對外關係中,發展與近鄰的關係是孟加拉政府的優先考慮之重點。孟加拉一直堅持在平等互利、不干涉內政、以及通過坦誠對話和積極接觸解決雙邊問題的基礎上,推動與鄰國印度、尼泊爾、不丹、巴基斯坦、斯里蘭卡、馬爾地夫、緬甸乃至阿富汗的友好關係。
• 東向政策
除了優先發展與南亞和東南亞鄰國的關係外,與中國的關係也是孟加拉至關重要的問題。中國總理於 2002 年訪問孟加拉,表示中國永遠是孟加拉的可信又可靠的發展夥伴,2005 年溫家寶總理訪問孟加拉,將雙邊關係推向了新的高峰。2003-2005 年,孟加拉總理卡莉達•齊亞三度訪問中國。頻繁的互訪表明孟中兩國相互重視,雙邊關係漸深。
1. 與印度的關係
1972 年,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Indira Gandhi)訪問孟加拉,與穆吉布‧拉赫曼總理發表了一項聯合聲明,並簽訂了有效期限達 25 年的《印度─孟加拉友好、合作與和平條約》
1974 年,穆吉布與甘地在新德里簽屬《孟加拉─印度陸地邊界協定》,在原則上解決如何劃定印度分治時期遺留的 14 個地段邊界問題,此外雙方還同意盡快交換自己領土範圍內卻屬於對方的飛地
近年來,由於孟加拉與印度高層往來頻繁,特別是兩國外交部長定期互訪,兩國政治關係愈益密切。孟加拉已成為印度在南亞地區最大的貿易夥伴,兩國的貿易總額幾乎都是逐年上升。2000-2001年,雙邊貿易總額為 9.47 億美元,2003-2004 年為 18.18 億美元,2007-2008 達到 37.6 億美元。不過,孟加拉與印度的貿易始終存在較大逆差。目前,大約有五萬名孟加拉學生在印度接受高等教育,2005 年兩國也簽署一項文化交流計畫。
2. 與巴基斯坦關係
孟加拉與巴基斯坦的政治關係雖然密切,但兩國之間的貿易關係卻相當薄弱。總統穆沙拉夫在2002年訪孟時宣布免除孟加拉每年出口到巴基斯坦的黃麻和一萬噸茶葉關稅,表明了巴基斯坦十分希望加強與孟加拉政府的貿易關係。近年來,孟巴兩國的貿易總額一直徘徊在3億到3.5億美元之間,兩國貿易額雖然在增加之中,但基數仍然太低,且對孟加拉來說逆差頗大。
3. 與美國的關係
美國是孟加拉的主要貿易夥伴,在其出口貿易對象國中居第一。孟加拉出口美國的產品主要有服裝和黃麻地毯背襯。美國出口孟加拉主要有小麥、化肥、棉花、通訊設備、飛機和醫療用品。
孟美關係比較密切且不斷強化,原因是孟加拉政府在許多重大國際行動中能積極配合美國。911事件後,孟加拉與美國合作進行全球反恐戰爭,成為美國的反恐同盟。
4. 與中國的關係
中國是孟加拉的近鄰,也是東向外交政策中的核心國家,1975 年,孟中兩國發表公報,正式建立外交關係。2005 年溫家寶總理應卡莉達‧齊亞總理之邀正式訪問孟加拉,雙方宣布 2005 年為「中孟友好年」。截至溫家寶總理訪問孟加拉,中國多年來共向孟加拉提供 1.81 億美元的無息貸款、0.75 億美元的低息優惠貸款、7.64 億美元的信用貸款和 0.33 億美元的贈款。雙方已經利用以上的無息貸款和贈款在孟加拉合力修建了五座「孟中友誼橋」和一個「孟中友誼中心」。目前兩國的雙邊貿易總額已達到 40 億美元,孟中關係勢必繼續發展與深化。
2013年10月20日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在北京與到訪的孟加拉外長莫尼(Dipu Moni)會談時表示,中方願推進中、孟、印度、緬甸經濟走廊建設。孟加拉歡迎並願意積極參與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全面深化和提升兩國關係。
2014年6月4日,中國與孟加拉在昆明舉行中孟經貿聯委會第 13 次會議。
孟加拉政府總理謝赫·哈西娜,應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邀請,於2014年6月6日至11日對中進行正式訪問。
2014年6月10日,在北京,中國與孟加拉聯合公布關於深化更加緊密的全面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
2014年12月27日至29日,中國外交部長王毅率團訪孟。先後與孟外交部、總統哈米德、總理哈西娜、JP黨領袖阿爾薩德、BNP黨主席卡齊亞等進行會談。
2014年12月28日,孟加拉國總理哈西娜在達卡總理官邸會見外交部長王毅,背景為孟加拉國父。
(謝赫-穆吉布-拉赫曼(Sheikh Mujibur Rahman)總統。左為中國外交部部長王毅,右為孟加拉總理哈西娜。圖片來源)
【資料來源】:
[1]. 劉建「孟加拉 金色土地」香港城市大學出版 [2]. CIA, The world factbook [3]. 台灣經濟部 國際貿易局 [4]. 經濟部人才網 [5].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網站 [6]. 台灣經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