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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汝羽 / 南亞觀察特約撰稿人

印度輿論中,對於性騷擾的常見說法是Eve teasing,意即因女性無法自我約束其性吸引力導致他人無法約束個人道德而產生調情行為,或更進一步發展成騷擾,進而稀釋男性所要負的責任。男性以此合理化自己採取性暴力的舉動,聲稱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懲罰不守婦道的女性,這樣的論調在達米妮(Damini)一案加害者的辯護律師訪問中可窺一二。在印度,作為一個女人,需要承受多少呢?


 

「喂,妳多少錢?」

五年前的某天傍晚,我穿著T恤、長褲匆匆去德里大學女生宿舍附近的超級市場買牛奶煮茶,當我在十字路口等待時,一輛四輪小轎車忽然停在我身旁,車裡坐著四名成年男子,其中一名開口大聲問我:「喂,妳多少錢?」。那一刻是我身為女性至今的人生當中數一數二感到恐懼的經驗,上一次如此接近危險,是身為小學生時在台北市自家社區附近,發現中年男子企圖尾隨我進入住家。

二十年前發生當臺灣發生這樣的事件時,旁人第一個問的問題是那名女性穿著什麼樣的服裝?我的父母親亦然。這樣將性侵犯的誘因致罪於女性的想法在現今印度也很普遍。印度輿論中,對於性騷擾的常見說法是Eve teasing,意即因女性無法自我約束其性吸引力,導致他人無法約束個人道德而產生調情行為—-或更進一步發展成騷擾,進而稀釋男性所要負的責任。這也產生了當女性遇到性騷擾時第一個反身自我檢查的直覺,就像我在文章第一段的陳述中,首先便指出了我當時的穿著與進行的活動,來證明自己的無辜。社會心理便是這樣一個難以操控與無孔不入的氛圍,不管是成長於其中或生活於其中,只要我們是社會的成員,思考問題的路徑不免受到教育與經驗的影響;反之,若路徑不曾拓展,新觀點的接受度相當低落。

五年前,我的學校宿舍位於舊德里。在印度生活不如臺灣各方面都有可預測性,交通正是印度生活倚賴隨機應變的主要舞台:偌大國家大部分地方都沒有交通號誌燈,更沒有行人穿越道。我當時反射性地看了車上的男子一眼,然後因為感到害怕而開始迅速移動。我很快地穿越馬路,那輛車跟了我一小段路,並且不斷地用各種猥瑣的語言與表情試圖引起我的注意,我快速跑進商店並且待到確定車子已經離開,因為跟當地的語言不通,我打電話回國際女生宿舍給室友請她們到商店與我會合。脫離恐懼後,我的第一個疑問是,街上這麼多行人,為何是我?大學社會系的老師以及我的印度朋友們對此的回應是:因為妳長得像東北人。

 

空間定義女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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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指的是印度的東北七個邦。在印度,來自東北、擁有蒙古人種面孔、較小的骨架和西化穿著打扮的女孩,是佔都市地區性犯罪受害者最高比例的族群(或者只是眾多性犯罪案件當中較傾向於報案的受害者)。印度從邊陲、鄉村、貧窮地區往都市移動的勞動者通常以男性為主,多為季節性農業轉工業或服務業勞動,例如東邊的Bihar邦、Chattisgarth邦或者Ladakh,因發展程度低落缺乏足夠就業機會,大量年輕勞動力往城市流動。東北城鄉遷移勞動者的特徵是性別比約各佔五成,在印度各大都市服務業更是偏好東北女性勝過男性。當我詢問這些東北移工他們被僱用的原因,他們自我歸因為:英語能力出眾,多信仰基督教與天主教因此較熟悉跨文化溝通。

傳統上,鄉村的印度女性活動的場域往往只有家戶,一旦走出門便需要父母兄弟丈夫的保護。都市中的服務業工作採排班制,配合消費者的作息時間,下班時間往往已是深夜,最極端的例子即是上下班時間按照西方業主規定,與印度時間完全顛倒的外包客戶電話服務中心。從鄉村到都市,改變生活環境與文化慣習的移民往往在新舊兩種社會當中調適或者摸索邊界,在這之前他們可能從未見過/體驗獨立行動的女性生活樣態。即便是生長在城市裡,女性也往往成群結隊地移動。這種因為害怕落單而受侵犯,以及因為落單而認為可侵犯的兩種假設結合成一種共識,而這種共識又與對執法機關的不信任結合成一種對反擊侵犯絕望的情緒。

 

That Day After Everyday

在大量性犯罪事件爆發後,各地劇情短片創作者的題材也開始在不同地方文化風氣的框架下敘述女性反擊的故事。

大學副教授Sonika回憶到,大約在十年前,都市地區的民眾認為傍晚五六點站在路邊等人的女性都有可能是正在從事賣淫,因此如果遭遇來往男人的注視、挑釁、詢問價錢甚至是暴力相向,會被視為是女性明知故犯、自找麻煩的後果。即便是夜生活發達的今日都市,這種「明知晚歸很危險卻還這樣做」的舉動被認為是女性不知自重。男性以此合理化自己採取性暴力的舉動,聲稱自己的行為是為了懲罰不守婦道的女性,這樣的論調在達米妮(Damini)(編按:2012年震驚全球的新德里巴士輪姦案,警方一直沒有公布受害者姓名,示威者叫她「達米妮」,在印度語中是閃電或光明之意)一案加害者的辯護律師訪問中可窺一二。

 

從父兄到丈夫兒子:女性作為依賴者

Women in Nepal.〈圖片來源〉

除了空間/時間身心經驗差異的機制,理解印度性別關係必須回到印度社會當中根深蒂固的地域與宗族從屬結構。簡單來說,對於帶有犯罪動機的人而言,比起侵犯一個高種姓、有龐大家族或同鄉團體庇護、從外表看起來明顯社經地位較高的人,去蹂躪一個都市異鄉人,或者欺負來印度旅行的外國人所要付出的代價,實在低了許多。

東北人在印度社會中普遍遭受族群歧視的原因,除了外表與眾不同在群體中容易被挑出,也因為他們從國家的邊緣來到核心都會地區工作的年輕勞動人口,經常因為沒有種姓連帶、沒有父兄保護、沒有居住在當地的親戚,被視為相對脆弱的群體,以他們為犯罪標的所要負的風險亦相對低。有趣的是,西藏政治難民女性因為長相跟東北人接近(而非其難民身份),亦會被錯誤地指認為高風險族群而成為遭受性侵的對象。

基於一般印度人民對政府機關行政效率及警察執法公正度的認識(既沒有效率也不公正),人們普遍認為在制度失效的情況下,將自我保全視為個人或者親族連帶的責任,因此服膺宗族家長的決定、避免與親戚產生衝突、維持個體在我群當中的地位也就變得重要,這也使得標記身分地位高低的種姓標籤以及衍生出的歧視至今仍然活躍。

在2016年2月,德里高等法院才經由一則商賈家庭爭奪遺產的判例正式判決女性可以成為印度教家庭結構中的Karta(管理者),亦即她有權力決定家族儀式、財產以及其他重大事項。我們可以想像,在鄉村地區,英文/法律文件不普及的地區,男性與女性的流動情況固著的地區,女人作為一個獨立主體的想像,無法經由認識論上的前提開展,而必須從實證經驗中去說服舊的權力結構妥協。開始於2010年左右的Gulabi Gang(粉紅幫)行動,從Uttar Pradesh鄉下開展,如今已擴展到整個北印度,主張反對家庭暴力與虐待女性身體,但她們所使用的語彙,以暴制暴的行動,甚至是組織內部的結構與權力配置,並未突破地方社會的認識論架構。分析這些案例都是相當複雜的,我們無法創造出一種通則去定義在什麼樣的條件下女性可以獲得完整獨立的生存空間,因此法律的制定變得困難,人們更多地希望透過教育來改善性別不平等的認識論基礎。

 

【延伸閱讀】
【婦女節專題】Being a Woman in India做為一個女人,在印度/ 社會文化篇
【婦女節專題】Being a Woman in India做為一個女人,在印度/ 婚姻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