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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尤(圖、文)
英國女導演烏德溫(Leslee Udwin)拍攝的紀錄片在本月引起軒然大波。本片最大的噱頭是被叛死刑的主犯之一在鏡頭前大喇喇的說出他對「好女孩」的定義:晚上九點不會在外閒晃、女生在強暴中要付的責任比男生更多、男女本不平等、好女孩不會穿著「錯誤」的衣服流連酒吧等。那些如刺般的事實與心態讓我極度不舒服。但更讓我不舒服的是這部紀錄片所採取的處理方式:一種讓人如此不舒服、缺乏敏感性,同時沒有深入探討問題核心的處理方式。
關於作者:印度尤/India Yoyo
只差一小步就跨進了果凍族世代的草莓族,最喜歡吃草莓,鼻子上的黑頭也和草莓一樣,但她不軟爛。 台灣桃園人,現居印度新德里,從事特約記者工作,頂著一個香菇頭努力享受著瘋狂的青春,盡情吃盡情玩盡情冒險,追求盡情與不同。常被說是怪咖,自己也覺得自己滿怪的一個人。
被政府禁播就值得一看?女權運動家:《印度的女兒》簡直就是反女性!
由英國女導演烏德溫(Leslee Udwin)所拍攝的紀錄片《印度的女兒(India’s Daughters)》在這個月引起了軒然大波。起先是前期宣傳片中,播出了這部紀錄片裡最大的噱頭,被叛了死刑的主犯之一穆凱什(Mukesh Singh)在鏡頭前,大喇喇的說出他對「好女孩」的定義:晚上九點不會在外閒晃、女生在強暴中要付的責任比男生更多、男女本就不平等,以及好女孩不會穿著「錯誤」的衣服流連酒吧等等。
穆凱什的訪問立刻在網路與媒體上瘋狂流傳,也為這部紀錄片做足了宣傳效果,但印度警察卻向法院申請禁制令,以會造成社會緊張與恐懼為由,封殺這部紀錄片。印度內政部長拉傑納特(Rajnath Singh)更在國會中譴責這部紀錄片,強硬的表態印度各媒體不得播出。
這部紀錄片原本預定在3月8號國際婦女節,在BBC英國廣播公司還有NDTV新德里電視台播出,但由於未演先轟動再加上在印度政府強硬的態度下,BBC決定在4號搶先播出,也在當地媒體圈以及女權運動圈中,掀起一陣波瀾。
我從這部紀錄片的宣傳期開始,一直到引發爭議、播出以及後續的問題都持續的關注著,但說實話,雖然《印度的女兒》紀錄了印度女權史上的一個重要的事件,也因為大家不滿印度政府干預媒體自由,而掀起全球媒體的更多報導。
我不認同印度政府、警察系統以及法院動用公權力來禁播,但我也並不覺得,這是一部好的紀錄片。
總長不到一個小時的紀錄片,卻花了我數天時間才將其完整看完,觀看過程中我不時得要深呼吸,甚至起身到戶外走走。即使我已經在印度這個國家待了三年,也因為記者工作的關係而更了解這些情況,但那些如刺般的事實與心態還是讓我極度不舒服。但是,比起這些都還讓我不舒服的是這部紀錄片所採取的處理方式──一種讓人如此不舒服、缺乏敏感性,同時沒有深入探討問題核心的處理方式。
先從最具有爭議性的主犯穆凱什的訪問說起,導演烏德溫在爭議爆發後宣稱,她整部紀錄片的主旨,在於「男人為什麼性侵」,她所要揭示的,是男人的心態(Mindset),因此我們看見了穆凱什以及其兩名辯護律師在鏡頭前,闡述他們對女人的定義,以及一個好女人究竟應該要是什麼樣子、做什麼樣的事。
如果這部紀錄片的核心在於探討印度男人的心態,那麼除了穆凱什和他兩個有著所謂「傳統思維」的律師,以極度扁平的方式論述他們對女性價值之外,我並沒有看見關於印度男人心態的深入紀錄或探討。包括形成、背景以及發展,乃至於在印度的文化、種姓制度、經濟環境以及權力不平衡等問題。
這部紀錄片只是在淺層遊走,彷彿在昭告天下:「印度的男人就是這樣,就這樣!」就像是丟了一個震撼彈,引發了軒然大波之後就棄城逃走一樣。
除此之外,我對於這部紀錄片中,大篇幅的讓穆凱什陳述當時的犯案細節感到不可思議,2012 年底的新德里巴士強暴案,之所以造成這麼大的反彈,其中一個主因在於這並不只是一起強暴案,同時還包括傷害、謀殺以及搶奪財物等等。犯案過程中的兇殘與冷血,足以稱得上是泯滅人性,也因此犯案過程的重現充滿各層面的敏感性。我的質疑是,這些細節是必要的嗎?
這起案件仍在審理當中,由被判死刑卻仍在上訴中的嫌犯重述過程,是否可能影響法院判決?尚未定讞而仍在上訴中的案子,紀錄片選在此時播出並有大量主犯的主觀陳述,時機恰當嗎?過程中的那些細節詳細重述,對於受害人家屬而言是否是再次傷害?犯案的動機、作案方式甚至是最後逃亡與毀滅證據等等,又是否會被模仿?
而穆凱什、獄中導師以及辯護律師三方密集性的論述,這六名強暴犯在當時究竟是基於什麼樣的心態和目的,去「懲罰」這樣一個在晚上九點,卻和另一名男性單獨外出的女大學生,要怎麼樣讓她「學到教訓」(Teach her a lesson),也讓我覺得匪夷所思。特別是辯護律師以握拳方式,前後揮動的講述進出女性身體的懲罰心態,讓我覺得噁心至極。
我和我的印度製作人就這部紀錄片討論了許多次,詳述犯案過程以及以這麼多的內容闡述扭曲而錯誤的心態,是我們所不能認同的。
「你期待什麼呢?你難道期待穆凱什在鏡頭前面說,他真的對這件事情後悔至極?你期待他對女性的尊重和理解?很多人說他們對於穆凱什的論述非常驚訝,你問我驚訝嗎?我一點也不驚訝。給了他們這麼大的舞台去闡述這樣的心態,是為了什麼?這部紀錄片究竟帶來了什麼樣的益處(Benefit)?這是陳述這個故事的必要方式嗎?」我的製作人問。
而我們的答案都是不必要,這部紀錄片本來有其他更多的選擇。
克里希南(Kavita Krishnan)是這部紀錄片中的其中一位受訪者,也是我從2012年新德里強暴案爆發之後,就一直熟識至今的女權運動家,我在這部紀錄片引發爭議後就立刻聯繫了她。
她告訴我,當她第一次接受烏德溫訪問時就覺得不對勁,因為她的第一個問題是:「請問你有參加這次的女權運動嗎?」克里希南可以說是全印度最知名的女權運動家,而這個總共花了兩年的時間,完成這部深究新德里巴士強暴案與印度女權運動的紀錄片導演,卻似乎毫不知情。
「對我來說,這部片簡直就是反女性。」克里希南這樣跟我說,她特別對片名有意見,因為被賦予特定身分地位一直是印度女性,甚至是全世界女性失去自由的主因,「因為妳要當一個好女兒、好太太或好母親,所以妳需要被保護,這一直以來都是用來剝奪女性自由的藉口。」
而這在紀錄片中,辯護律師夏瑪(M L Sharma)和辛格(AP P Singh)的訪談中,也可以看到這些端倪,把女人比喻成花需要被保護,而女孩們是「我們的女孩」(Our Girls),甚至在必要時與另一名男生單獨出去,就得要在父親或叔叔的陪同之下。
雖然烏德溫事後稱,並沒有人告訴她「印度的女兒」這個名字不恰當。但以兩年時間去深入了解這個議題,而這項宗旨也是女權運動中的重點之一,我想烏德溫事後的解釋中,所謂「沒有人告訴我」這個理由並不充分。
克里希南說,在訪談過後,趁著記憶還非常深刻的時候,她也寫了一封郵件給烏德溫,告訴她在印度這波女權運動中,重要的宗旨以及價值,以及訪談內容中的重點提要,但烏德溫完全沒有採用。然而這恰是探討印度女權、了解整體社會背後形成強暴問題的核心所在。
當然,穆凱什的訪談非常珍貴,要採訪獄中重犯並非容易之事,但烏德溫和其團隊,在最終版本裡所呈現那些不必要的犯案細節,對我來說只是為求煽情、刺激以及個人成名之欲,非常不恰當。
新德里市中心的杰特曼特(Jantar Mantar)是抗議的中心,在這條街上有著來來往往的抗議人潮,但悼念著新德里巴士強暴案受害女大生的那塊紀念方土,八百多天以來一直在那棵大樹下,安靜的在燭火與鮮花之中等待正義彰顯。
「12月16號革命」(December 16 Kranti)是一直維護這塊悼念地的組織,納夫尼特(Navneet)以及維卡斯(Vikas)是創辦成員之一,他們擔心穆凱什的訪問,會將這樣的價值甚至是犯案手法,傳遞到全世界,特別是印度和穆凱什有一樣心態的男人大有人在。
納夫尼特說:「在我們的國家裡,有一個認知,那就是男人可以對女人做任何事情,所以人們不討論遠離這樣錯誤的心態,但卻展示了更多這樣的心態,那我們等同於鼓勵了這樣的心態。我們為什麼要給他一個舞台說話?他甚至會因為受到關注而沾沾自喜覺得自己出名了!」
我的製作人從小在封閉保守的家庭成長,她也為此感到憂慮,「和穆凱什有一樣的想法的男人會怎麼看這部紀錄片?他們會在穆凱什高談闊論時,表示贊同,並覺得被認同與肯定,甚至會更加鞏固他們的價值認知!」
除此之外,在裡面,有許多類似寶萊塢的處理手法,我認為在處理新德里巴士強暴案這樣一個如此敏感、並且對社會有極大重要意義的議題上,是缺乏敏感性的。
包括在展示犯人所居住的貧民窟時襯上寶萊塢風格的熱鬧音樂;受害女大生去看電影,導演選擇而用老虎張嘴大牙來接續鋪陳後續的強暴案記述;乃至於後來嫌犯敘述作案過程中,以模擬方式拍攝拉褲檔或作案的方式等等,都非常缺乏敏感性,甚至在模擬畫面上沒有打上模擬字樣,有違應有的媒體道德。
女權運動家克里希南則以「白色救世主(White Savior)」來形容烏德溫在這部紀錄片所採取的敘事方式,「如果我早知道她會用這樣的『白色救世主』之姿,我就不會接受這個採訪!」印度強暴案件層出不窮,有非常複雜的社會以及制度性原因,包括司法系統的失效、警察制度的敗壞、社會的女性歧視、移工問題乃至於種性制度等等。
但在影片中,從一開始就有其論述的設定:「一個受過教育而英文說得很好的女孩,被來自貧民窟沒有受過教育而貧窮的男子強暴。」然而在印度的強暴案件之中,並不是所有強暴犯都是貧窮的或未受教育的。克里希南認為這顯然過度簡化這個問題至「未開化(Uncivilized)的社會」需要「被開化(Be civilized)」,從一個西方白人的角度觀看印度社會中,顯然更複雜的權力(Power)結構失衡和因果連結。
這部紀錄片至今在印度仍有非常廣大的討論以及各種分析,同時還有更多幕後的事件爆發,包括烏德溫支付穆凱什4萬盧比(原本喊價20萬)來進行訪問;利用穆凱什的母親去說服兒子受訪;以公益拍攝申請卻執行商業行為;未交予獄方成片等有違媒體道德的行為,都讓這部紀錄片有許多值得質疑之處。
我認同印度許多媒體對於政府插手干預言論自由的抗議,而原本將在3月8號播出的NDTV新德里電視台,也在原定時段播出一個小時的全黑螢幕來表示抗議,或許就如同我採訪的資深新聞編輯潘德(Manisha Pande)所言,一切應該交由閱聽眾決定。
而印度政府可能還有一種被「外國」批判感的感覺,有損其民族顏面與國家形象,因此不擇手段的要禁播這部紀錄片,卻不思自我反省和改革,理應受到批判。
縱然政府不應該干預新聞自由,媒體如何自制也非常重要,烏德溫的處理手法我並不認同,而她如此缺乏敏感性的處理方式,或許讓她一夕成名了,但是成就美名嗎?我並不認為。
本文轉載自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 201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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