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十五歲的新娘。圖片來源〉
南亞觀察編輯部/外電編譯
孟加拉總理哈西娜(Sheikh Hasina)本月初簽署新版兒童婚姻管束法案(Child Marriage Restrain Act),在國內引起一陣討論。最新的法案中較具爭議的條款包含允許特殊狀況下童婚,例如意外懷孕或因被強暴而懷孕──-以保護女孩的「名聲」。
孟加拉在1929年即有兒童婚姻管束法案的存在,但始終無法遏止童婚的風俗。人權團體表示,在孟加拉十歲上下的女孩結婚已是常態,而這些已婚的女孩經常必須承受各種疾病、家庭暴力、失學、經濟問題和懷孕分娩的風險,如果法律為「特殊狀況」開了後門,對於女孩的處境只會更加不利,特別是廣大鄉村地區和城市貧民窟裡的女孩,可能會暴露在更高的危險之下。與意外懷孕相關的條例更讓人權團體痛批無法讓加害者得到處罰,或讓被害人得到補償,不僅違反孟加拉自己在1990年批準的《兒童權利公約》,也違反了限制童婚法案保護兒童的本意。
〈哈西娜在議會上對法案做出回應。圖片來源〉
總理哈西娜之子沙吉(Sajeeb Wazed Joy)公開在臉書上發文支持政府的決議,認為「有條件」的童婚和美國大部份州允許18歲以下少女在法院或父母同意下結婚一樣,孟加拉的做法和美國沒有不同,「有些州的年齡低標是12歲,有一個州根本沒有設立年齡低標。」沙吉在官方臉書上寫到。哈西娜也表示這項法案是針對現實和實際國情制定,並斥責人權團體不切實際,法律的規定可以確保沒有孩子是在非法的狀況下出生,讓孩子可以獲得法律保障。
孟加拉是全球童婚率最高的國家之一,根據〈Girls Not Brides〉網站的統計,2016年孟加拉境內在15歲以前結婚的女孩有15%,18歲前結婚的有52%,鄉村地區的女孩有高達七成在法定成年前就踏入婚姻(編按:孟加拉1929年版本兒童婚姻管束法案的限制是女性18歲,男性21歲,2016年版本一度希望將女性結婚年齡降低到16歲,最後沒有實踐)。
〈參考資料〉
1. HRW to Bangladesh: Don’t pass law allowing child marriage
2.‘Child Marriage Restraint Act contradicts itself’
3.Child marriage around the world:Bangladesh